拆迁补偿协议书丢失,可以找当时签署单位或村委会查找原件进行复印。拆迁协议书应有多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国有土地所有单位一份,政府相关单位有存根。找单位或村委会查找原件比较方便,可能需要支付少量费用。
法律分析
1、拆迁补偿协议书丢失了,可以找当时拆迁签署协议的单位、或村委会、社区,查找原件进行复印即可。
2、拆迁协议书至少有一式三份或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国有(或集体)土地所有单位一份[即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或企事业单位],甚至政府相关单位有存根。
3、找拆迁签署协议的单位或村委会、社区查找原件,比较方便一些。
4、可能需要支出少量费用。
拓展延伸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遗失后的补救措施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遗失后,您应该立即采取以下补救措施。首先,尽快向相关部门或拆迁管理机构报告协议的遗失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次,与相关方面进行沟通,说明遗失的原因和影响,并积极寻求解决方案。您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发协议或重新签署协议,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您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法律建议和帮助,并根据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保持与相关方面的沟通和合作,积极配合各项程序和要求,以便顺利解决遗失协议的问题。记住,及时行动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结语
拆迁补偿协议书遗失后,您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报告相关部门并提供证明材料,与相关方沟通并解释影响,申请补发或重新签署协议以保护权益。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法律建议,维护合法权益。保持沟通与合作,顺利解决问题。及时行动是关键。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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