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找运管部门或当地交警支队驾考科协调处理。
学员与驾校之间属于培训服务合同,学员退学的行为属于解除合同的行为,如双方签定了合同,应当按照合同中关于单方解除行为的约定。如果没有签合同的话,学员可以单方解除合同,驾校应当退还学费,其可以在学费里扣除已发生的各项代收、代缴费用(以缴费票据金额为准)和理论培训费用(按教学大纲学时计)和实操培训费用(按实际发生学时计),余下的应该全部退还给学生。
如果驾校不肯退还,学员可以找运管部门或当地交警支队驾考科协调处理,运管部门是驾校的资质审核管理单位,学员的培训记录也归运管负责。学员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如学员与驾校没有特别约定的话,驾校应当在扣除已发生的各项代收、代缴费用和实际发生的培训费用后,将其他的费用退还给学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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