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的个人所得税是按工资薪金扣税,还是按劳务报酬扣税呢?劳务合同的个人所得税是按按劳务报酬扣税。以每次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扣除费用标准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减除费用标准:1、每次所得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所得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20%。2、对个人提供劳务过程中所支付的中介费,如能提供有效合法凭证的,允许从其所得中扣除。3、对个人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允许扣除有合法凭证证明其按规定上交派遣单位部分。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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