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录音时间和地点的选择。2.录音器材:尽量选择体积小、易隐藏、录音时间长、音质高的设备。3.取证前的准备工作:准备好取证的事项和希望对方承认的事实。4.谈话方式:既然是私录,当然最重要的就是不能让取证对象察觉你是在录音,所以神态、语气都要自然,如果是认识的人,更要注意。5. 必要时可以请公证机关公证录音过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五条 当事人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
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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