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收养的效力包括:
1.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关于父母和子女的关系规定;
2.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消除;
3.收养的其他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