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答案是否定的,为什么这么说,首先事业单位改革中提出,取消编制的群体只是具有经营性事业单位和高校医疗等行业。然而,具有盈利性的事业单位占比事业单位总份额的百分之十,其影响几乎微乎其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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