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二级资质承包范围为:
1、28层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
4、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建筑群体;
5、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第二条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第三条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是指依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所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
第四条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是指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工程项目:
(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二)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三)体育、旅游、商业等项目;
(四)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五)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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