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行企业的债项评级原则上应达到A-1,对企业性质、发行规模均不设门槛限制;
2、企业应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当期发行文件。发行文件至少应包括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信用评级报告和跟踪评级安排、法律意见书、企业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
3、企业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须按要求持续披露年度报告、审计报告以及季度报告,并按交易商协会的要求进行其他信息的披露。
4、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债务融资特点
债务融资短期性
债务融资筹集的资金具有使用上的时间性,需到期偿还。
债务融资可逆性
企业采用债务融资方式获取资金,负有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债务融资负担性
企业采用债务融资方式获取资金,需支付债务利息,从而形成企业的固定负担。
债务融资流通性
债券可以在流通市场上自由转让。
股权融资所得资金属于资本金,不需要还本付息,股东的收益来自于税后盈利的分配,也就是股利;债务融资形成的是企业的负债,需要还本付息,其支付的利息进入财务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
二、债务融资约束
债务融资对经理人的约束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公司的债务融资会降低公司投资能力,控制其无限的投资冲动,保护投资者利益。当公司有较多经营盈余时,股东一般希望能将盈余资金以股息的形式返还,而经理人一般愿意用来投资。即便在投资机会较少时,经理人也希望去兼并和收购扩张,以增加自己的控制权。但从股东的角度看,这种支出是低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有债务负担,债务支出减少了公司的现金流量,从而降低了经理人从事无效投资的选择空间。
(2)债务约束加重了公司破产的可能。在有些情况下,让公司破产可能更有利于投资者的利益。但经营者一般不愿意让公司破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存在硬的债务约束,债权人就可以依照破产法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3)债务融资限制公司在无效投资方面的作用与公司的行业特征有关。一般说来,处于新兴产业的公司的债务比已经处于成熟行业中的公司低,因为成熟行业的投资机会相对较少,这些公司在长期经营中又积累了较多的盈余资金,负债在限制公司无效投资方面的作用比较弱。而对那些处于新兴行业中的公司来说,其价值主要在于未来的增长机会,近期内可能没有足够的当期收益来还本付息,在限制公司无效投资方面的作用较强。
(4)债权人很容易观察到公司过去偿还贷款的记录。公司偿还贷款的记录越好,公司进一步获得贷款的成本就越低。这就鼓励了公司良好经营和保持较好的还款记录。
总之,债务会迫使经理将企业现金的收入及时分配给投资者而不是自己挥霍;债务还会迫使经理们出售不良资产及限制经理进行无效但能增加其权力的投资;当债务人无力偿债或企业需要融资以偿还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就会根据债务合同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调查,从而有助于提示企业的信息并更好地约束和监督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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