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取保候审保证金退还时机及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醉驾取保候审结束时,保证金应当退还给当事人。当事人可凭判决书到相关单位领取。《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明确了取保的执行程序,包括交由公安机关执行、核实身份、监督考察等。对于不符合取保条件的醉驾行为,应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一、醉驾取保候审保证金什么时候退还?
醉驾取保候审保证金应当在取保结束后退还,醉驾保释金应该就是取保候审保证金。法院作出判决,说明取保候审已经结束,保证金就应当退还。当事人可以凭判决书到相关单位领取保证金。《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对取保的规定
第一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后,将有关法律文书、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
第二条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的身份以及相关材料,并报告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后,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
第三条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对被取保候审人进行监督考察,并将取保候审的执行情况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通知决定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
因醉驾行为被取保候审的,要根据司法机关有关规定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在办理之前还需要对是否适用于取保进行认定,如果不符合取保的条件的,那么是无法办理取保的,涉及到违法犯罪事实成立的可以立即追究法律责任。
结语
醉驾取保候审保证金应在取保结束后退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相关规定,解除取保候审时,保证金将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在解除取保候审时通知指定银行退还保证金,并要求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盖章。对于违法犯罪事实成立的情况,应根据司法机关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符合取保条件的无法办理取保手续。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五章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三节 校车驾驶人管理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核查,确认申请人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及相应车型,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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