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券公司类型有哪些
按照证券公司的业务不同,可以将证券公司分为证券经纪商、证券经营商和证券承销商。证券经营商即通常所说的证券经纪公司,主要接受投资和的委托进行代理买卖证券服务,从中赚取佣金。比如,东吴证券苏州营业部,江海证券经纪公司等。
证券自营商,除了进行证券经纪业务以外,还能自行买卖证券。证券自营商是综合型的证券公司,它们财大气粗,能够直接进入交易所自行买卖股票,比如国泰君安等。
证券承销商是帮助发行人以报销或者代销方式发售股票的证券机构。
实际上,目前的很多证券公司兼营以上多种业务。另外,少数经过认证的证券公司还能自主创设权证(一种新型证券产品)。
二、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要件是什么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包括证券、期货市场的正常交易管理秩序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单位才能构成本罪;
4、本罪主观上是故意的,即故意提供或者明知为虚假信息为证券,期货交易记录仍决意伪造、变造或者销毁,并具有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的目的。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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