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是指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之后,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手续。夫妻双方申请了离婚登记之后,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需要等离婚冷静期过后才可以领取到离婚证。
一、夫妻分居多久可以协议离婚
只要双方都愿意离婚,不管夫妻分居多久都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认为符合离婚条件的,待度过离婚冷静期后,依法为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二、今年离婚新规定是什么
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颁布了《民法典》,其中在婚姻家庭编对离婚制度新增了一个新规定,大众称之为“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之后的三十天内,任何一方反悔了,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该期限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双方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否者视为撤回申请。
三、夫妻离婚冷静期多久
夫妻离婚冷静期为三十天。2021年1月1日起,协议离婚必须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
现在协议离婚有如下五个程序:
一、申请离婚。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三、离婚冷静期。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带着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五、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按工作规范登记发给《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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