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析产办理的流程如下:一、夫妻双方带齐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房产证及相关文件材料在不动产所在地的房屋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析产手续;二、如果在离婚判决或离婚协议书中已经约定了房屋归属的,可以不用办理析产公证。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离婚析产指离婚时,对财产进行分割,分割仅限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始于婚前个人财产不能用于分割。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基本流程:(1)携带离婚判决书(须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裁判,如初级人民法院裁判须提供民事调解书或生效证明书)或离婚协议书(经区级以上公证处公证有效,无公证的须夫妻两方亲自到场解决析产登记)或离婚证(背后须注明财产分配情况);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登记申请书等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5)取证。
婚内析产流程是什么?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在离婚判决或离婚协议中已经约定了房屋归属的,可以不再办理析产公证;
(2)办理抵押权银行规定的事项;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到房管局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手续;
(5)领取新房产证和他项权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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