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房后应马上办理房权证,然后带着房权证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2、带着办好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再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出证明;3、带着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让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同意迁入,把材料档案输入保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