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妆是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返还嫁妆是合理的,但需提供证据。事前写明归属并保存购买单据可避免纠纷。如果是结婚前赠与的嫁妆,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结婚后赠与的嫁妆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嫁妆是父母赠与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可要求分割。
法律分析
嫁妆从古代开始就是女方的私人财物,又称“陪嫁”。现在,依照我国不少地方的民间传统风俗习惯,女方娘家陪送的嫁妆,依然认定是女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而不是赠与夫妻双方的,是女方的婚前财产或属于女方所有的个人财产,而不属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夫妻在婚后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都应归夫妻共同所有。
离婚时返还嫁妆合理吗
由于嫁妆是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应予返还,所以,离婚时要求男方返还嫁妆是合理的。
可是,虽然法律上有这样的规定,但很多时候由于女方不能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嫁妆为自己个人财产,所以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情况也很多。
所以,为了避免纠纷,夫妻双方可就嫁妆的归属问题提前将情况写明,在符合事实,双方承认的基础上签字。其次,女方可将自己购买嫁妆的消费单据留存,如遇离婚,这些都将是最有力的证据。
但需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是在你们结婚登记前给女方的嫁妆,属于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离婚时作为女方个人财产女方个人所有;如果是在你们结婚登记以后给女方的嫁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般认定为女方父母对你们夫妻的赠与,属于你们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
女方的嫁妆其实很多时候都是指结婚之前由女方父母赠与给女方的,只不过在结婚之后,往往会有女方一起带到男方那边。对于这样的财产,其实如今还是人多为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因而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而并非是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也就意味着即使日后夫妻离婚,这部分财产也不能拿出来要求分割。
结语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嫁妆作为女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应予返还。然而,由于缺乏有力证据,很多情况下嫁妆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为避免此类纠纷,夫妻双方应提前明确嫁妆归属,并保留购买嫁妆的消费单据作为证据。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结婚前赠与的嫁妆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而结婚后赠与的嫁妆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女方来说,嫁妆往往是父母对个人的赠与,离婚时不能要求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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