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限高令解除了就没有影响了,但会有失信记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限制高消费是指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超过正常生活需要的高消费行为进行限制,包括但不限于乘坐飞机、高铁,购买不动产,入住高档酒店等。通常情况下,被执行人一旦被限制高消费,那么在他履行法律义务之前限制高消费措施就会一直存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