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不可以撤销,但是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符合的条件是,撤回的意思表示必须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撤回才是有效的。
一、要约撤回要注意什么事项
要约撤回要注意如下事项:
一、需要注意撤回时间。要约应当在要约之前或与要约同时达到达受要约人的时候撤回;
二、需要注意撤回的法律效力。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出之后但在发生法律效力以前,要约人欲使该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而作出的意思表示。
二、在哪些情况下,要约不得撤销
一般情况下要约是可以撤销的,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但是如果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这两种情况要约是不能撤销的。
三、撤回签收承诺
承诺撤回是指承诺人在承诺生效前有权取消承诺。是受要约人(承诺人)在发出承诺之后并且在承诺生效之前采取一定的行为将承诺取消,使其失去效力。根据到达主义,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后可以将其撤回,只要撤回的通知早于或者同时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五条
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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