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寒假里,我读了许多本书,而最令我印象深刻的还是《荒野的呼唤》。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巴克开始被米勒法官的园丁偷走,几经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最初被卖给两个加拿大人,和它一起被买来的狗们不仅受到了两人冷酷的对待,而且有些狗之间为了争夺领头狗这个位置,也无时不在互相残杀。因为体力超群,机智勇敢,巴克最终打败皮斯茨成为狗群的领头狗。巴克也先后换过好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桑顿所收留。那是在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被桑顿救下,由此他们结下了深厚的情谊。此后,桑顿几次遇难,巴克都救下了他,他们过着快乐的生活,可是好景不长,有一天巴克出去了,印第安人闯入了这里,残暴地伤人,杀人,巴克回来,主人桑顿已经不知所踪,巴克愤怒地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闻着主人的气味,一路找寻主人的踪迹最后气味在一条河流前消失,巴克明白主人已经坠入这充满黑暗的河流。巴克对人类世界的牵绊消失,它也对这个世界再无留恋。于是走向了荒野,走向了它心灵的呼唤,成为了狼群之首,之后,巴克依然不忘主人桑顿的恩情,定期到主人逝去之处看望。 读完这本书,我被这种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生活惊呆了: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你永远填不饱肚子,甚至会成为别人的食物;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里只有被欺凌的份,或者死路一条。这也让我想起我们这一代,从小娇生惯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长大只能成为社会的弱者,杰出的巴克,趟过河流,踏过荆棘,成为了森林的王者。人也是如此,我们要做路边的鲜花,只有经历风雨,才能在失败中站起,不能做温室里的花,经不起风雨,注定要被社会淘汰。 我最喜欢巴克的是它的忠诚,在桑顿开玩笑让它,跳下悬崖时,巴克义无反顾地冲过
去,幸好桑顿及时抱住了它,要不,它早就命丧黄泉了。还有一次,在酒吧里一个叫黑伯顿的人和服务员争吵了起来。面对黑伯顿的恶劣,坐在一旁的桑顿看不下去了,想把他们拉开。结果,黑伯顿反而给了桑顿一拳。这时,巴克咆哮一声,腾空而起,压在黑伯顿身上,咬破了他的喉咙。读到这几处时,我心想:巴克真是一条懂得知恩图报的狗,能如此听话,为了桑顿一句话,命都不要了。并且,它在主人被欺负时,勇敢地反击,真是大快人心。 做生活的强者,从不向困难低头,迎难而上,绝不屈服-----这是我们要向巴克学习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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