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作考核评价细则
汝南县学校工作考核评价细则 一、学校管理(0 50 分) 1、有明确的学校发展近远期目标和育人目标(5 分); 2、定期召开校务会议,民主决策学校重大事项(5 分); 3、设置信息公告栏,公开校务信息(5 分); 4、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及学校发展的重要事项,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5 分); 5、校长(教师)理论水平,按论坛、培训测试成绩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1:3:1)分别计 30 分、20分、15 分(30 分)。
二、教育教学管理(0 720 分) (一)学校德育(20 分) 1、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公民意识教育、生态文明教育等,让学生熟记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5 分); 2、校长及分管副校长每学期进行德育辅导不少于 3 次,学校德育集中教育活动每学期不少于 2 次(5 分); 3、师生德育典型事迹突出(5 分); 4、发挥少先队、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的作用,引导学生自我管理。
(5 分); (二)素质教育(40 分) 1、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教材、教辅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国家课程全面实施(5 分); 2、小学教辅用房 6 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科学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或多功能室、图书室、体育器材室)初中教辅用房 9 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实验室、计算机室、图书室、阅览室、多功能教室、体育器材室、心理咨询室)齐全并经常使用(10 分); 3、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创办家长学校,健全留守儿童档案(10 分); 4、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让学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5 分); 5、建立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做好学生成长记录,真实反映学生发展状况(5 分); 6、《国学经典进校园实施方案》是否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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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分) (三)控辍保学(100 分) 1、按照教体局《控辍保学方案量化细则》执行(100 分)。
(四)幼儿教育(10 分) 1、幼儿教育办学方向明确,办学行为规范,严禁学前教育小学化(5 分); 2、幼儿园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园舍、餐饮、日常活动和校车安全等)(5 分)。
(五)常规教学(60 分) 1、教案编写要充分发掘课程资源,使用共案有二次备课的内容,做到规范、齐全(10 分); 2、教师上课要符合教学常规要求,充分体现课改理念,课堂效果好,重视学生能力培养,理化生实验课开设正常(10 分); 3、作业布置适量,形式多样,批改及时、全面、规范,能从中发现问题,并及时给予纠正(10 分); 4、课外辅导、兴趣特长类及身心健康类辅导成效显著(5 分); 5、学校或教师要组织诊断性小测试,对学生试卷要及时分析、讲评、总结(10 分); 6、学校应对教师落实教学常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记录详实(10 分); 7、学校班子成员任课情况(5 分)。
(六)教研教改(70 分) 1、学校坚持集体备课,有集体备课活动记录(5 分); 2、学校(中心校)坚持每月一次的中心教研组活动,有计划、有主题、有记录;学科组坚持每周一次集体教研活动,有主题,有中心发言人,有记录,学校有督查(10 分); 3、学校坚持开展优质课、示范课、公开课、研讨课、达标课及教学能手评选等赛课活动,有检查评比记录(10 分); 4、学校积极开展听课、评课活动,做到听后有感悟、评课要到位,记录要详实。
每学期学校校长听课 60节以上(每周 4 节),业务副校长和业务主任听课 50 节以上(每周 3 节),其他中层以上领导听课 40 节以上(每周 2-3 节),任课教师听课 30 节以上(每周 2 节)(10 分); 5、学校重视年轻教师培养,积极开展传帮带、手拉手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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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以老带新,以新促老,共同提高(5分); 6、学校成立课改联盟,积极开展送课下校、走出去、请进来等活动,重视校际交流(10 分); 7、学校必须强力推行师生全员参与的课堂教学改革,全力打造高效课堂,落实汝南教改模式,课堂高效,效果显著(20 分)。
(七)实验教学(20 分) 1、学校实验室建设达到国家二类以上标准(10 分); 2、按新课程标准要求开设实验教学,演示实验达 100%,分组实验达 90%(10 分); (八)电教信息管理与应用(40 分) 1、有专(兼)职管理人员,职责明确(5 分); 2、网络、电教设备完好(10 分); 3、对教育教学资源进行分类整理,建立台账,建立校本资源库(5 分); 4、充分发挥在教学中的作用,资源、设备的使用率达到课时的 80%以上 (每期不少于 20 课时)(10 分); 5、教师使用普及率应达到 60%以上,鼓励教师整合、使用、研发软件资源(10 分); (九)体卫艺工作(100 分) 1、完成《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重点监测学生的视力和建立学生健康档案(10 分); 2、按新课程标准,开齐体、音、美及书法课程,开足课时,配备足够的教学设备、器材,有效利用场地和设施器材满足学生体育锻炼和艺术活动需要。
(10 分); 3、坚持每天上下午开展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多种多样、带有本校特色的大课间活动,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寄宿制学校要坚持上好早操,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养成体育锻炼习惯(10 分); 4、制订并实施阳光体育运动方案,积极开展体育活动。
学校组建有体育训练队,常年坚持训练,每年举办全员参与的运动会两次以上(10 分); 5、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艺术活动,因地制宜建立学生艺术社团或兴趣小组(5 分); 6、保障教室内设施达到规定标准,端正学生双姿,做好眼保健操,降低学生近视率(5 分); 7.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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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科学开展心理辅导(5 分); 8、积极开展预防常见病、传染病及学校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普及疾病防治知识,增强学生防病能力,有宣传版面并经常更新,对学校发生的传染病严格按上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5 分); 9、学校成立食堂管理委员会,食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每期学校培训不少于两次,学校有符合标准的饮用水和洗手设施,食品的采购到销售管理应符合规定,食堂配套设施齐全、卫生,无学生、家长投诉,无安全事故发生,每期至少有三次学生食堂饭菜质量问卷调查并有解决意见(20 分); 10、校园及各厅、室、厕干净、整齐、美观,无卫生死角(20 分)。
(十)教学质量(260 分) 1、高中阶段学校以在全市同类学校质量综合评估中的位次为依据,第一名得 260 分,每递减一个名次降 20分。
2、初中教学质量,一是以当年初中毕业生质量评估中的位次为依据,第一名得 260 分,每递减一个名次降6 分;二是以教体局对学校当年教育教学质量调研排序为依据,每学期七、八年级第一名得 260 分,每递减一个名次降 6 分,七、八、九年级成绩所占比例分别为 30%、30%、40%。
3、小学教学质量,以县局对乡镇(街道)当年教育教学质量调研排序为依据,每学期第一名得 260 分,每递减一个名次降 6 分。
三、教师队伍建设(0 60 分) 1、要求教师熟知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经常开展师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教师立德树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5 分); 2、引导教师加强学习,阅读经典,提高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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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教师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5 分); 3、要求教师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收受学生或家长礼品,不从事有偿补课。
(5 分); 4、完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5 分); 5、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课程标准,熟练掌握学科教学的基本要求(5 分); 6、定期开展集体备课、听课、说课、评课等校本研修,研究教材、研究学生、研究教法,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10 分); 7、落实《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制定班主任队伍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班主任学习、交流和培训,提高班主任组织管理和教育能力。
落实班主任工作量计算、津贴、奖励、表彰等待遇和保障(5 分); 8、加强教师教学基本功考核,提升教师普通话水平,规范汉字书写,增强学科教学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5 分); 9、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制订教师培训规划,指导教师制定专业发展计划,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档案(5 分); 10、支教学校按要求选派优秀教师下乡支教,受援学校妥善安排支教教师的工作、生活,并共同对支教教师进行监管,确保支教教师到岗到位(10 分)。
四、平安校园建设(0 80 分) 1、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食品饮水安全、设施安全和活动安全。
有校车的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校车安全管理制度(10 分); 2、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应对溺水、交通事故、不法分子入侵、校园暴力、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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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分); 3.配备保障学生安全与健康的基本设施和设备,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等相关要求(10 分); 4、将校舍安全信息等录入国家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并及时更新,定期对校舍、食堂、厕所、体育场地和器材、消防设施、饮用水设施等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卫生隐患。
校舍安全隐患要向主管部门及时书面报告(10 分); 5、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卫生教育宣传橱窗,定期更换宣传内容(5 分); 6、有计划地开展生命教育、防灾减灾教育、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进行应急演练(10 分); 7、高中、初中有专职门卫,小学有兼职门卫,门卫要经过专门培训,坚持 24 小时教师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值班有记录(10 分); 8、指定专人负责学校法制事务,或聘请专业机构、人员作为法律顾问协助学校处理法制事务。
配备有专(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每年开展不少于 2 次法制教育讲座(5 分); 9、加强学生上、放学的值日或护导,校门口无乱停乱放、摆摊设点,无拥堵状况(10 分)。
五、校园文化建设(0 50 分) 1、学校布局合理,四区(教学区、运动区、生活区、家属区)分明(5 分)。
2、校牌醒目、规范、美观;有体现学校教育教学特色的三风一训并公示于学校明显位置;板报、展览橱窗等文化设施齐全,内容丰富,校本特色突出;有图案、提示语或富有哲理及引导启迪文明行为的标语牌;教学楼走廊或适宜的地方悬挂张贴名人画像、名人名言格言箴言等;学校的围墙、灯柱、车棚等富于文化韵味(10分); 3、办公室有适合本室特色的办公人员岗位职责、标语和教师一日常规等;教室在合适位置布置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学生守则》、标语和学习展示园地等;寝室、餐厅有各种日常管理制度,寝室、餐厅文化个性突出(10分); 4、有反映办学特色的班报、校报(刊)、校徽、专题片(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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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师生精神风貌积极向上,工作、学习、生活状态热情饱满,校园充满生机与活力(5 分); 6、督学牌规范且挂在合适的位置(5 分); 7、学校绿化、美化、净化工作显著(10 分。
六、民主测评(0 40 分) 教职工(20 分)、学生(20 分)对学校管理的满意度和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的满意度。
民主测评中选优秀为 100 分,选良好为 80 分,选一般为 60 分,选较差为 30 分,弃权票按一般计分,计算公式为:
民主测评得分=(优秀100+良好80+一般60+较差30+弃权60)有效票0.2+(优秀100+良好80+一般60+较差30+弃权60)有效票0.2)。
七、奖分因素(总计不超过 0 30 分、同一次奖项就高不就低,不累计加分) 1、学校获得国家、省、市党政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或命名的,分别加 8 分、6 分、4 分; 2、在国家、省、市组织的体育竞赛中获单项奖或向国家、省、市选送优秀运动员的,分别加 8 分、6 分、4分; 3、在县业务部门组织的活动中获得优秀组织奖或团体奖的,加 4 分,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 4 分、3分、2 分。
4、在国家、省、市组织的活动中(读书活动、科技制作、电脑大赛、文艺汇演等)获优秀组织奖或团体奖分别加 6 分、5 分、4 分;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 654 分、543 分、432 分; 5、本年度内教科研课题结题的,国家、省、市、县级分别加 5 分、4 分、3 分、2 分; 6、本年度获得国家、省、市级科研成果奖(不含论文类)的,分别加 6 分、4 分、3 分; 7、教师参加国家、省、市优质课大赛(经过层层选拔,并到现场亲自作课)获一、二等奖者分别加 1614 分、12--8 分、6--4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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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在县课改能手评选活动中获得县课改能手称号的,一人次加 6 分。
八、扣分因素 1、学校不认真执行国家课程计划,有随意增减课时和提前结束课程现象,学生在校活动总量、作业量不符合上级规定扣 3 分。
2、平均班额超过中小学班额规定的,超出人数在 10 人以内扣 2 分、1120 人以内扣 5 分,21 人以上扣 8分。
3、不认真执行招生政策,违反招生纪律扣 10 分。
4、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发生一人次扣 5 分。
5、学校有乱收费行为的,每发生一次扣 3 分。
6、学校有乱订、乱编、滥发、滥用教辅资料的现象和强迫学生购买保险等行为的,发生一次扣 5 分。
7、教职工有违犯教师六条禁令的,教师侮辱、体罚、变相休罚学生扣 4 分;教师参加赌博或变相赌博等不健康娱乐活动扣 3 分;教师训斥学生及家长,接受学生家长现金,有价证券、物品等扣 3 分;教师私自从事带有赢利性质的教学活动扣 5 分;教师在工作日饮酒扣 3 分;教师排人情座位扣 2 分。
8、本单位人员受党政纪处分的,按所受处分档次每人次分别扣 8 分、6 分、4 分。
9、本单位教师有未按规定程序赴省、市上访的,每发生一人次分别扣 8 分、6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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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学校发生被盗损失 1000 元以下的扣 3 分,1000 至 10000 元之间的扣 10 分,超过 10000 元的扣 20 分。
11、师生中受治安处罚每人次扣 10 分。
1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视其危害程度扣 1030 分(一般性事故,未造成损失的扣 5 分;造成一定损失 10000元以下扣 10 分,损失在 10000 元以上 30000 元以下的扣 20 分;30000 元以上扣 30 分)。
13、财务管理不规范,产生新债务的扣 10 分。
14、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流失的扣 10 分。
15、在专项督导检查中,工作滞后的可酌情扣 510 分。
16、查岗被通报一人次扣 5 分。
九、一票否决的项目 1、年度内发生群访事件造成重大影响的。
2、年度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综合治理工作受到严重批评。
4、计划生育工作受到上级严重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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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度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事件。
6、课改工作不力,本年度被全县通报批评三次以上的。
注:
此考评细则在实施过程中,各学校要注意总结,及时反馈意见建议,在此细则未进一步修订完善之前,按照此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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