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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时评

2021-07-25 来源:好兔宠物网
“扶不扶”问题

导读:马年春晚上的小品《扶不扶》中,一句“人倒了可以扶起来,人心要是

倒了就扶不起来了!”传遍大江南北。2月12日这天,浙江宁波石碶街道后仓村附近,也上演了一幕真人版的《扶不扶》。45岁的郑女士摔倒在路边,多次向路人呼救,都无人理会。

@付彪:原本是一个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如今却成了一道尴尬的难题。表面上看,源于个体的遭遇使得人们对做好事产生了顾虑;深层次分析起来,无不是一种道德淹没,使得趋利避害与舍生取义发生错位,让不少人面对可能的风险和损失畏葸不前。

@苑广阔:为了让人心不倒,面对倒在地上的路人,我们当然要扶,但是考虑到社会现实,在如何扶、怎么扶这个问题上也大有讲究。随着智能手机的全面普及,用手机拍一张照片、录一段录像,已经变得轻而易举,这也就在技术上为我们帮助别人的同时保护自己提供了可能性。

@葛亚夫:我们都会摔倒,既是围观者,也是当事人,甚至可能是肇事人,理应集体反思,而非一味地回避、抱怨。在道德良知上,扶是下意识行为,不存在“扶不扶”的选择困境。

@布丁:对于这个问题媒体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不能为了关注刻意夸大事实,误导群众。尤其是他人帮了自己还反过去坑别人的毕竟是极少数。我自己也扶过好几次摔倒的老人,当看到老人在地上挣扎着起不来的时候,你要不扶都觉着良心上过不去。而我扶完收获的,也都是老人的感激,那时候你真觉得帮别人对自己也是件好事。

@刘鹏:扶是内心里的选择,但不扶却是现实的表现,解决这种矛盾,还需要从现实入手,从舆论引导、法律支持入手,从严厉打击恶意讹诈行为入手,为善心培养一个善有善报的社会环境。也唯有先实现了扶环境、扶法律、扶道德、扶人心,才有望实现让人们面对摔倒者,毫不犹豫地去扶助的目的! @刘运喜:“扶不扶”问题表明,社会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任重道远。“扶不扶”问题也提醒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公民基本道德建设,加快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重塑社会信用体系。

“扶不扶”怎么就成了问题?张连珍:一定要扶

马年春晚小品《扶不扶》,成了今年两会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这个话题,多少有些沉重。因为就在上周,深圳发生了起悲剧:一位女白领突然晕倒地铁口,50分钟里没人上前扶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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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面对这个问题如何选择?又该如何教育自己的孩子?下面,我们来听听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观点。 现场热议:你扶不扶? 江苏省政协主席张连珍: 不存在扶不扶,一定要扶

昨天全国政协中共组分组讨论时,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协主席张连珍说,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深入浅出地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满腔热情地宣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事物、新典型。 在谈到公民道德建设时,张连珍特别提及了马年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上《扶不扶》的小品。

“不存在扶不扶,坚定地讲,一定要扶。”张连珍说,撞了人要扶,没有撞也会弄清楚的,这个小品的深刻寓意就是一定要扶。

“道德是由良心支撑的。”张连珍指出,要通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积极向上、崇德向善的力量,要把诚信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原则,推动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发扬助人为乐精神。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著名笑星黄宏:

当不了太阳,就当“太阳能”

这一扶不扶的话题,在多个政协小组讨论上引起热议。

在政协文艺组的讨论现场,全国政协委员黄宏也说起了“扶不扶”的话题,“我肯定要去扶!”

黄宏表示,社会需要弘扬正能量,我们不能作为太阳,但是可以作为太阳能,把太阳的温暖和光芒传递给别人。扶不扶?一个助人为乐的搀扶都会传递一份温暖,对别人伸出援手的时候,也是对自己道德的完善。 南京市第一医院副院长陈鑫: 这在国外,根本就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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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我碰到有人倒地,我潜意识就会去扶,这么简单的事情,现在搞得一个人倒在地上,你去扶他一下,就觉得你不正常了。”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第一医院、南京市心血管病医院副院长陈鑫认为,扶一下是最基本的道德行为,“我记得国内有这么一个案子,法官问,你没撞他,你为什么去扶他?这句话是多么让人心寒啊,稍微有点道德底线的人都不会这么说。”

“在国外有人倒了,你上前扶他起来,这是非常自然的事情。”陈鑫告诉扬子晚报记者,国外很多残疾车,一个人坐在轮椅上上坡的时候,常有人直接上去帮忙推一下是非常普遍的,“比如在国外公园散步,我看到有人在残疾车上没扶好,倒地了,我肯定是会去扶他的。”

他不解的是,为什么扶不扶的话题在国内变成了社会热点。对于扶人前先拍照取证的举动,他说,“谁会把相机时刻携带着准备拍照呢,肯定是先救人啊。” 南京理工大学教授吴晓蓓: 扶就好,做好事不需要顾忌

“只要扶就是好的,做好事不需要顾忌。”全国人大代表、南京理工大学教授吴晓蓓告诉扬子晚报记者,去扶一把是非常自然的行动,就应该去扶。 不过,她坦言现在生活中也存在着本来是好心做好事,但最后出现受委屈的状况。“所以,一些人可能会事先拍照以免误解,我认为这样做也无可非议,只要是把人扶起来了,就是好的。”

吴晓蓓代表认为,做好事不需要统一的标准,做好事的行为不需要固化。“我们当代的大学生如果碰到这种事情,我想都会去扶的。”吴晓蓓代表告诉扬子晚报记者,现在社会上还是正能量多,不能因为怕被碰瓷就不去做好事。 是谁造成这个纠结?

是教育的问题吗?幼儿园长答: 老师教育孩子要关心帮助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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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起关于“扶不扶”事件的新闻中,学生常常成为被褒扬的对象,但也有因为扶了而被赖上难以自证清白的状况。面对这一两难时,我们的学校教育应该怎么告诉孩子做出选择?

谈到扶不扶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浦口区霞光幼儿园园长蒋宇霞告诉扬子晚报记者,她肯定会扶,但当她面临这种状况,会邀请或倡议旁边的人一起做这件事情,“一方面人多力量大,能提供更多的救护和帮助,同时也避免后期的‘隐患’。”

她说,现在幼儿园的课程,包括社会课、思想教育、行为教育都会教育孩子们学会关心、互助和分享,当别的小朋友遇到困难时,孩子们会主动关心,提供帮助。

“我们会通过故事、游戏、目睹的事情,有计划地、随时随机地让孩子知道要为需要帮助的人提供帮助。”蒋宇霞代表举例说,比如一个孩子在活动中不舒服、或者感冒呕吐了,在老师的影响教育下,孩子会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关心安慰生病的小伙伴。

是环境的问题吗?北大副校长答: 社会告诉孩子的有时完全相反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浦口区霞光幼儿园园长蒋宇霞也坦言,孩子们在学校接受的教育都是正向的,但学校之外,有时候社会的引导、家长的引导跟学校的教育有可能不一致。

在这个扶不扶的问题上,学校教育应该如何教好孩子,同时又保护孩子?被问到这个问题时,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副校长柯杨直言这个太难,“我觉得底线还是应该坚守的,这种扶了赖他还是有一些证据可以证明吧,要这么泛泛的说,学校应该坚持这样的教育。”但她强调,我们的教育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课堂上教的东西会脱离实际,整个社会的状况决定了教育的好与坏。

“教育有时特别苍白无力,特别失望的是,你告诉学生的东西,社会告诉学生是相反的,其实学生挺难受的。”柯杨感慨道。 是媒体的问题吗?资深记者答: 扶不扶争议,媒体没推波助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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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扶不扶”的话题,资深调查记者、北京青年报深度部副主任李晨表示,在这个问题上,固然有个别媒体表现不佳,但总体来讲,媒体还是客观记录,其角色没有变化,“不认同有人说这个局面是媒体推波助澜导致”的声音。 李晨举了他的亲身经历,大概两三年前,他出小区,就看见一个人倒在地上,口吐白沫,很快一圈人围上,但无一敢上前拉一把。

“我也不太敢啊”,李晨说,“什么情况你都搞不清楚,扶出问题了怎么办?比如说加重对方伤情了,你能负责吗?”李晨的第一反应是打110,他的理由是警察毕竟处理这类事情更有经验,而且能查倒地者的身份,迅速通知其家人、送到合适的医院等等。

李晨表示,只有自己亲身经历类似的事情后,才会觉察到所谓“扶不扶”其实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不是说你扶起来就好,不扶就不是人,道德低下。”而回顾到传媒专业上,他认为媒体在这件事情中的表现,还是在其职责范围内,“我们就是记录嘛。”

李晨表示,媒体本身就是社会的一面镜子,“大家不是说导致现在这个局面的一个很大的原因,是因为媒体报道了很多扶了老人反被讹诈,这个我肯定不认同”,李晨表示,不能把根源归结到媒体身上,“难道我天天报道风花雪月,整个世界就太平了,不可能啊!”“根源还是在社会上,这当然是另外一个大的话题了。”李晨说。

究竟如何消除人们扶还是不扶的疑虑呢?且看一些有识之士的献计献策:

一、设立扶老风险基金,你扶老人,我买单。某“搀扶老人风险基金”目前已募得款项40000多元,半年来已经接待过3位求助者。基金的捐款者主要是高校教师、企业工会员工以及普通市民。他们中既有5岁的小朋友,也有年近80岁的老人。大家一致的心愿是,希望以基金的名义为因搀扶老人而深陷法律纠纷的人们提供法律援助。谈方说,由于这类案件往往在事实认定上有一定困难,所以即便官司打输了,需要赔偿,对于判定确实蒙冤或无法界定的搀扶者,基金还可以为其提供经济援助。“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大家的善举扫除风险,使人们在搀扶街边的老人时不再有顾虑,让好人放心做好事。”谈方说。 这个基金其实是中国好人网好人基金下面的一个专项基金,意在探索一条化解因为好心搀扶老人而陷于风险和困境的解决之道,希望能够带给搀扶者以慰藉。要告诉大家,遇到老人摔倒了请放心大胆地去扶,全国爱心人士做您的坚强后盾,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人摔倒大家一起帮助,这应该是社会的主导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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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的观点是:出发点挺好,看上去挺美,但是如果真的不能廓清责任方,这钱出得冤,甚至让肇事者得了好处卖了乖,慢慢的,谁还愿意给这个基金捐钱? 二、法律扶起老人。一系列“糊涂官司”的发生,给社会道德带来很深影响,不少公众坦言难以再向摔倒的老人伸出援助之手。“许云鹤案的一审判决以及几年前南京彭宇案的判决,确实对公众心理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北京市法拓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昊表示,这些案件毕竟只是个案,不能成为人们“见危不救”“摔倒不扶”的借口。刘昊表示,一些公众可能高估了出手救人的风险。法律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如果受害人认为施救者就是侵权人,必须要拿出证据来证明施救者的过错。“仅仅由于我伸出援手就认为我是侵权人,这只是一种主观臆断,不能做这样的推定。”万一好心施救真的被起诉了,刘昊建议,可以请目击者来作证,同时检查事发现场有没有摄像头,是否有视频资料。另外,在救助过程中可以用自己的手机拍照固定证据,及时与公安机关、医院联系寻求帮助,并积极协助寻找真正的侵权人。刘昊还认为,法院遇到类似这种各执一词又缺乏证据的案件,在审判时要慎之又慎,在无法判断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在依法作出审慎判决同时,还必须对判决的理由进行合乎法理的详细阐释,不能让公众产生太多质疑,避免因为判决本身的含糊其辞或其他错误造成舆论的质疑。 在复旦大学法学院任教的李世刚博士告诉记者,目前许多国家都减轻甚至免除善意救助者的责任。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鼓励见义勇为之义举、危难相助之行为,呵护人之善心,免除行善的后顾之忧,我们的确需要适当减轻善意救助者的义务与责任。”李世刚说。他同时认为,有许多案件发生争议,并不是法律规定的问题,而可能是证据与事实的查实问题。在事实查清的情况下,才能谈责任的承担。

我的观点是:扶不扶之所以成了社会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扶人者最怕打官司,即便是最后打赢了官司,他(她)会认为是帮人帮来这么大的麻烦,影响了心情还浪费了时间,以后不会再去惹这个麻烦,我相信这是大部分人的心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三,有针对性地对老人以及有老人的子女和家人进行宣传教育,让大家首先做好各种防范工作,在老人外出时应该有什么样的准备,老人身上应该装有家人的电话号码,或者带手机,而家人应该随时知道老人的去向;

四,设立奖励基金,对帮扶老人现象要进行奖励和鼓励;既然这么个小事都成了让人头疼的大事,那就把它当大事来抓,提高到见义勇为的高度都不过分。 五,卫生部指南里提出一些很专业的帮扶知识,但这还不够细化不够清楚,应该从法律法规上去规范这件事,要从小培养人们帮扶的专业知识,在学校里要有相应的课程和讲座。

当然,以上办法都是个人之见,并不是万全之策,这个问题的解决,还是需要方方面面从上而下足够重视、群策群力才能解决好的!

2013年老人跌倒事件

● 2013年6月15日,四川达州达川区,3名小孩玩耍时,一太婆摔倒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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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去扶,不料太婆起身后却说是3个孩子打闹将自己撞倒的,赖上了家长。经警方立案查实:老人蒋婆婆系自己摔倒,并非由三个小孩推倒(有3名目击证人证实)

●2013年12月,河北承德公交车上,一小女孩给老太太让座,结果车辆急刹,老人不慎摔倒,要求女孩赔医疗费。女孩母亲无奈赔了200元。

●江西省南昌市84岁的老人去参加同学聚会,途中不慎摔倒,15岁的胡志豪冲上去抱扶受伤老人;

●重庆市88岁的王爷爷给上班的儿子送雨伞时迷路,栽倒在路边,3个年轻人将他扶起„„统计12月媒体的报道,48位老人摔倒后被扶起,扶人的有学生、协警、保安、卖早点的小伙、的哥等,他们的共同点都是与摔倒老人素不相识。 ● 不久前,一位摔倒老人引来一片赞扬声。12月19日,吉林省沈阳市刚下过大雪,路面湿滑,一位骑电动车的小伙儿撞倒了一位老人。小伙儿扶起老人后,连说对不起,并询问老人是否感觉不适。老人费劲地站起来道:“我没事,我有医保,你赶紧上班去吧。”事后,老人坦言自己并没有医保,只是不想讹人,替小伙儿解围。网友盛赞老人是“正能量大爷”。

●在老人摔倒扶与不扶的讨论中,河南省洛阳市一位65岁的老人发声,“不要追究撞倒我的人,他们不是故意的。要感谢扶起我的人„„”为重建互信互助的道德环境,老人在网上发帖立下遗嘱,嘱咐子女不要讹好心人。帖子被一次次转发后,老人被网友尊称“中国好长辈”。

“暖炕”都申遗,韩国给我们提了个醒

要抢在中国前面,将暖炕申请世界文化遗产。16日,韩国媒体报道称,拥有火炕生产技术的中国有可能成为韩国申遗的主要障碍,为“抢得先机”必须加快进程。(3月17日《环球时报》)

暖炕技术作为东亚地区比较常见的一种农村冬天取暖的方式,以韩国和中国为代表,运用此项技术比较成熟,比如我们在中国东北农村经常见的“烧炕”,其实就是暖炕技术在日常生活中最基本和简单的应用。

虽然常用,可是大多数人可能想不到将暖炕技术作为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进行申报,因为在很多人眼里,这只是千百年来我们的祖先应对恶劣生存环境所积攒的对抗自然的生存常识和技能,仿佛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沾不上边。

韩国作为近年来屡屡在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和中国“撞车”的国家,这次又急躁的喊出要“抢得先机”,在中国之前申请暖炕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此按耐不住的心情和即将着手付诸实施的行动不得不让中国警醒:面对数量越来越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不能在沾沾自喜于我们国家“历史文化悠久”、“名胜古迹众多”、“文化底蕴深厚”,而是要认真盘点和检视我们手头还有哪些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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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的文化习俗和传统以及民间工艺有可能申遗,有可能申遗之后被发掘壮大,成为民族文化的重要的一个方面。

我们不能总是站在韩国的旁边看热闹,因为作为汉文化圈内的国家,只有日本和韩国和中国的一些传统习俗以及工艺相通,所以具有相通的申遗条件和氛围,因此也算是一种竞争关系,抢占先机在一定程度上说也是有道理的。

我们当然不否认我们国家的优秀文化传统与众多文化资源,但是“关起门来数元宝”不但让人觉得很“土豪”,而且也不容易在国家文化软实力方面能出彩,所以现在很多国家比如韩国就将主要精力用在申遗上,申遗成功虽然表面上带来不了什么巨大经济利益,但对于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来说,申遗的数量多少,还是多少能反映一个国家在文化软实力建设上的作为。

如果就事论事,其实暖炕技术不仅仅是作为一种非遗文化有保存价值,而且“传统的暖炕采取燃烧树枝或木炭取暖,这比起使用石油、煤炭等燃料更加环保。” 而且在韩国的相关官员看来,如果暖炕技术成为世界文化遗产,那么地热采暖的独创性和优越性将广为人知,这对相关产业的扩大出口和未来发展大有好处。

暂且先不评论韩国将暖炕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件事成功的可能性有多大,就单单是韩国上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这种“敏感”和周全,就值得我们去学习,反观我们的一些优秀的文化遗产,却在城镇化推进的过程中随着一些手工老艺人的离去而失传,这无疑是让人非常心痛,但愿这个看起来不怎么靠谱的暖炕申遗能给国内的相关文化保护开发部门带来一些思考。(闻新)

评论:从“韩国为暖炕申遗”反思传统文化保护

要抢在中国前面,将暖炕申请世界文化遗产。16日,韩国媒体报道称,拥有火炕生产技术的中国有可能成为韩国申遗的主要障碍,为“抢得先机”必须加快进程。(3月17日《环球时报》)

不知道韩国是别有用心、还是居心叵测,隔三差五就拿起中国的文化来“说事”。先是“汉字申遗”、随后又是“端午节”之争,再到此次“暖炕”申遗,其技俩几乎一致,舆论疯狂造势、“专家”现身说法,政府表态支持„„强夺别国文化为自己脸上“贴金”,不管最终结果如何,其心可诛。

就拿此次“暖炕”申遗为例,足以可以看出韩国方面的强词夺理。赵本山的小品《不差钱》里,不仅展示了“小鸡炖蘑菇”、“猪肉炖粉条”等东北特产,更将“东北二人转”、“暖炕床”、“喝酒、唠嗑”这一独特的民族文化向世人告知。而据有关资料考证, “火炕”系龙江先民“沃沮族”人的伟大发明,火炕的使用,在东北至少有2000多年的历史。

是非、对错、黑白、曲折,一目了然。而韩国方面却一直乐此不疲,我们或憎恶、或鄙视、或嘲笑、或无视,然而,韩国对于文化保护所持的态度和举措着实让我们汗颜和愧疚。譬如:韩国首尔政府为了保护汉城德寿宫,不牺拆除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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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和写字楼群,并将道路改向。而在传播传统文化方面,将文化与旅游有机契合,不遗余力推介、展示,电视剧《大长今》就曾一度刮起韩国饮食“炫风”。

然而,一个不争的事实: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经济迅猛发展,我国的传统文化日益受到“洋文化”、“洋快餐”的冲击,“圣诞节”、“情人节”这些舶来品倍受追捧,而我们传统文化的影响力和关注度却在下降,以致于“传统节日除了吃就无所事事”的报怨越来越多。四大发明、文明古国、5000多年的传统文化„„这些曾经引以为傲的光环和荣耀正在慢慢褪色。心中不禁疑虑:中国的传统文化怎么了?我们在发展经济时,该怎样保护好我们灿烂的民族文化呢?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更是一个民族“软实力”的象征。保护好、传承好、弘扬好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是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故,一方面,要加强对文化知识产权的保护,及早注册商标,找到“护身符”。另一方面,深入普查、挖掘民间文艺资源,尽快将独具特色的艺术瑰宝提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日程,并将之做大做强。此外,不断创新,与时俱进地丰富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增加节日的趣味性和参与度,真正让传统文化在群众心中扎根、发芽。(吴俊)

专家谈婴儿安全岛争议 称解决问题不能操之过急

●对社会问题的解决,我们不能操之过急,更不能抱有一种“除恶务尽”的心态。

有时候能够缓和矛盾,控制事态蔓延,其实就已经开始解决问题。

●面对常态问题,我们不要用道德慈善主义的态度进行评价,更多地还是要以问题为导向,思考真正有效的长效解决之道。 ●主持人:记者 支玲琳

●嘉宾:章友德(上海政法学院社会学教授)

解放观点:为了避免意外伤害和提供临时庇护,石家庄福利院建立了国内首个接收弃婴的“婴儿安全岛”。这是一个2.5平方米大小红顶白墙的小屋,里面是铺有两层碎花小被子的婴儿床和一台保温箱。然而,此举经媒体曝光后,却招来了“变相纵容弃婴”的质疑。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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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友德: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下,由于种种原因所导致的弃婴现象,长期、客观、真实地存在着,这一点无法否认。既然如此,我们所能做的,不应该仅仅谈论所谓的道德主义,而是应该首先思考,该如何对待弃婴这样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按照我个人的理解,社会福利机构应该承担起这个责任并有所作为。

对于这件事的争论,完全是不同的理念在支撑着不同做法。像石家庄福利院的尝试,践行的是国家福利主义的理念,强调的是国家的责任。即,福利院是政府投资创办的社会福利机构,理应为社会最需要帮助的人群,提供最低保障的福利。所以福利院设立“婴儿安全岛”,正是一种主动介入的国家福利行为。而质疑这种做法的人,秉持的是自由主义的福利理念,更多强调个人责任。个人应该承担起对自己孩子生养、抚育的责任,而不是简单推给国家和社会,社会自然也不应该为弃婴行为作托底保障。

因此我们现在看到的,实际上是两种不同福利理念的冲突。而这种冲突,对于今天的中国来说,具有典型性和必然性。它在道德伦理之争外,同时也在辩论这样一个问题:到底是建立一个国家承担更多责任的福利制度,还是让个人发挥更多作用?我想今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都会围绕这个问题进行争论。

解放观点:那些担心“善待弃婴会鼓励弃婴”的人,是不是因为不敢面对现实,这种担心是不是杞人忧天?

章友德:这种担心有必然性。由于缺乏必要的婚检和孕检,加上流动人口数量庞大,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缺陷新生儿诞生。在此背景下,假如全国所有地方都设有类似的“婴儿安全岛”,那么在可扔可不扔的情况下,是有可能会促使有些人下决心扔。因为他觉得,比起留在自己身边衣食无着地抚养,倒不如送到福利机构,反而能享受一种稳定的制度性关怀。这尽管不是最好的选择,但也不失为一个次优选择。 但我并不认为,这就意味着鼓励人们放弃责任。但凡是父母,都对孩子有着一种天然情感。这一点无法否认。但他们为什么还要做出弃婴的选择?更多的,恐怕还是因为迫不得已。当然,解决弃婴问题的终极办法,远远不是给孩子进行人道主义救助这么简单,更重要的是创造一个公平竞争有保障的社会环境,让所有能够自食其力的人,自觉承担起抚育下一代的责任。作为福利机构,当遗弃已经发生,就需要提供一种方式进行救助。这里面,我们首先要理清各自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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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听“婴儿安全岛”背后的生命呼唤

新华网拉萨11月28日电(记者许万虎、黄兴)深圳社会福利中心日前透

露,广东省首个“婴儿安全岛”有望于明年诞生。消息一出,舆论热议,有人认为此举是为弃婴提供庇护的人性举措,也有人认为这一做法存在诱发遗弃之嫌。 众所周知,“婴儿安全岛”并非深圳首创,针对弃婴问题,外国一些发达国家早有此招。“弃婴安全岛”是政府救助责任的延伸,其初衷是尊重婴儿生命权和人格尊严,此举旨在避免弃婴遭受“二次伤害”。

长期致力于儿童权益保护的著名作家陈岚对记者表示,有了“婴儿安全岛”,会减少弃婴死亡,有效保护弃婴生存权,进而避免此类人道主义灾难,同时对社会稳定、公众情感也是一种积极的维护。

对于一些网友的质疑,我们需要理性看待。设置“婴儿安全岛”与“诱发遗弃”并无必然联系,这就好比发明枪支,并不能说此举助长了枪击行为。可以说,“婴儿安全岛”只是为本已不幸的弃婴寻求“不幸中的万幸”,并以此避免极少数无良或有难言之隐的父母“一错再错”。

当然,设置“婴儿安全岛”并非一劳永逸,如何确保“安全岛”中的弃婴不被拐卖或被再度遗弃,仍是摆在眼前的现实问题和努力方向,执法部门也应依法加强打击恶性弃婴行为,实现保护与打击并行。

如何从根源上逐步缓解弃婴问题?陈岚结合长期关注弃婴问题的经验指出,首先要为贫困家庭、特殊家庭的未婚妈妈寻求道德减压,多一些帮扶,少一些谴责;其次,还要积极寻求制度减压,确保每一个婴儿都能纳入正常的社会系统,享受到诸如婴儿大病医保等一系列社会福利。

“婴儿安全岛”全国试点应鼓励

石家庄市社会福利院自2011年6月1日开始投入使用的“婴儿安全岛”曾

受到国内多家媒体的关注。今年7月底,民政部下发通知,总结石家庄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果,要求在全国开展“婴儿安全岛”试点工作。 (9月3日《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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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婴儿安全岛”,其实是在福利院门前专设一收容弃婴的小屋,内有换气扇、小床、空调、保温箱、远红外报警装置等,以庇护孩子。

弃婴是非人性之举,应当受到谴责和制止,并给予肇事者道德和法律上的追索。现实说明,即便没有“婴儿安全岛”这样的庇佑之所,弃婴现象依然无以禁绝。所以,必须有一种途径和平台,让弃婴免于受到二次伤害,让孩子的生命权得到保障、人格尊严得到尊重,“婴儿安全岛”就在弃婴这种非人性的举动中,展示了一种人性之光。

首先,“掩耳”解决不了现实问题。惩戒也好,打击也罢,都是事后之举,此时弃婴已被抛之于野外、郊区、路边,甚至荒山,既然我们无以制止非人性行为的发生,不如采取一种方式,减轻非人性和恶性的后果。这样的举动,对于那些弃婴来说,是不幸中的万幸,对于抛弃者来说,亦可提供一个追悔的机会。 其次,“婴儿安全岛”已成国际通行做法。善意而人性的举动总有共通性,事实上建立“弃婴安全岛”并非国内独有,在韩国、日本等国,就实行了所谓的“弃婴接收箱”。尽管这种方式,从设立之初就饱受争议,但必须承认,提供制度性的温暖已成共识。当我们无力杜绝弃婴行为的发生时,我们可以为其搭建一个减轻过错的平台,用我们的主观努力,去抵消客观事实带来的最大风险。 最后,从政府责任担当上,需要肯定这样的行为。承担起养护责任是一回事,打击弃婴行为是一回事,设立“婴儿安全岛”给予保护又是另一回事。“婴儿安全岛”更多是国家福利、救助责任的延伸,是国家担当对个体责任的一种救赎与救济,是非人性之中的最大人性,值得鼓励和效仿。

从一处试点,到全国试点推行,意味着国家将会承担起更多的责任,那些未能受到安全保护的弃婴,将有更多机会避免受到二次伤害。“婴儿安全岛”是以人为本的浓缩与注脚,其带来的人性温暖,不仅庇护了孩子们,更给全社会带来信心与希望。

如何看待“弃婴岛暂停”问题 ?

时事评论背景:

在试点近50天之际,广州市“婴儿安全岛”试点工作情况通报会宣布:暂停试点“婴儿安全岛”,主要原因是短时间内接收弃婴数量已经超出了福利院承受的极限(3月17日《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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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观点:如何看待“弃婴岛暂停”问题?

弃婴岛因为弃婴数量超出福利院的救治能力,而不得不宣布暂停的消息,在某种程度上似乎契合了关于建弃婴岛的一种担忧,即该行为初衷虽然是善意,但却会助长弃婴行为。这些婴儿被父母遗弃,是否真的与弃婴岛有直接的联系,尚不得而知。但是,这些弃婴的身体状况无疑提供了某种答案,也在一定程度上证伪了弃婴岛会助长弃婴的担心:已接收的262名弃婴中,百分百是中重度病残,且有23名重症患儿已经离世。

这样的结果恐怕超出了一般人的预期。也不得不令大部分人相信,这些弃婴的父母所作出的选择,只是因为家庭的不堪重负而希望让孩子能够通过社会性救助延续生命和健康。它也在另一方面证明了:弃婴的数量,与社会性救助力量的薄弱具有很大的关联性。甚至不妨说,广州不堪重负的弃婴岛,只是日常式救助乏力而令“弱势群体”涌向街头的一种结果。如果说弃婴会增大社会救助的压力,但是,如果没有弃婴岛,这些孩子的命运又将怎样?而显然,关注这些孩子的命运,关注那些陷入窘困的“人”的命运,才是弃婴岛的根本价值所在。 不少人认为,既然规范弃婴行为,根本上还是要从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完全可以理解这种救助上的“顶层设计”思维。但现实的复杂性在于,一个完善的救助体系,不可能一蹴而就。那么,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是否只能选择袖手旁观,一切的“短期”或是“治标”之措都没有必要?

作为社会问题的弃婴现象,其背后显然有着复杂的社会成因与社会救助体系的综合性漏洞。但必须正视的是,一来,建立弃婴岛本身就是完善社会救助的一种;第二,相较于从制度设计上去弥合社会救助的漏洞乃至加快相关社会问题的解决,弃婴岛无疑是着眼于解决于眼前的问题,这两者并不矛盾。至少在救助体系逐渐完善的过程中,它是一种补漏与有限的“兜底”。更何况,无论宏观上的救助体系多么发达,弃婴现象要想完全杜绝也只能是理论上的可能。社会救助相对完善的发达国家至今也仍有弃婴岛,就可以说明。

因此,面对广州弃婴岛所遭遇的尴尬,特别要防止的是借此否认弃婴岛的价值。最应该做的,恰是从弃婴问题之严重,去谋求加快相关制度改善的动力。可以肯定,即便没有弃婴岛,也仍旧会有弃婴的存在。这就是建立弃婴岛的唯一原因所在。(作者:朱昌俊)

“婴儿安全岛”背后的尴尬如何化解

自今年国内多地“婴儿安全岛”运行以来,许多本来活命无望的弃婴成功摆脱了厄运。社会欣喜之余,勿要忽视遗弃行为的根源。拯救哭泣中的花朵,“婴儿安全岛”不可一劳永逸,其背后的尴尬链条早该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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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婴儿安全岛”是政府救助责任的延伸,也是保障弃婴生命尊严的无奈

之举。虽有法律和道德制约遗弃行为,但其背后存在一系列具体而微的现实困境。

关于生命伦理的悲剧,从来都不可简单归罪于个体。疾病、贫困、文化偏见等因素都难辞其咎。要从根源上遏制遗弃行为,为陷入挣扎中的家庭与父母寻求制度减压与道德减压才是当务之急。

首先,当下我国生育率并不高,父母遗弃健康婴儿几乎不可能,除非婴儿身体存在残障等疾病。贫困家庭只因无力支付巨额医疗费用而顶着触犯法律的压力遗弃孩子,也实为无奈之策。

因此,社会各方应努力确保婴儿纳入正常的社会福利保障系统中,完善现行的医疗保障制度,对先天患有重症的婴儿设立专项救治基金,并进一步提高报销额度,以确保遭遇残障等疾病的婴儿不至于受到“二次伤害”。

政府还应逐步加强婚前检查的宣传力度,夫妻双方也应提高自身婚检意识,以负责任的态度将一些常见的遗传病“扼杀在摇篮中”,要知道,婚检后根据实际情况事先决定是否参与治疗或放弃生育,总比日后弃子明智百倍。

此外,社会还应逐渐为未婚妈妈寻求道德减压,多一些帮扶,少一些谴责,莫要让“受害者”成为“加害者”。要明白,如果将性归于罪错,性罪错又归于女性,那么,在女性极力的掩盖中,无辜的婴儿便是最大的受害者。

社会在进步,人们的观念也要与时俱进。虽然转变社会性别偏见并非一日之功,但我们完全可以换个角度发力:倡导安全、负责的性行为方式,加强公民性安全教育,避免未婚女性因道德压力而选择遗弃孩子的悲剧重演。

最后,对于极少数并无难言之隐而僭越法律道德红线的无良父母,法律应出重拳打击其恶性弃婴行为;同时积极培育更加文明的社会生态,加强生命教育,使更多人全面理性看待家庭责任和生命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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