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树立教师良好形象,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做人民满意的教师,规范师德行为,我现向学校、社会郑重承诺: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不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2)不参加非法组织组织的非法活动;不参与赌博、酗酒等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不健康不文明活动。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不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不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
(3)不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
(4)做到先备课再上课,勤批改学生作业;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公平公正对待学生。
(5)上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停课、缺课;上课时间不接听私人电话或做与课堂教学无关之事;不索要收受家长、学生财物。
(6)爱护学生、保护学生,不做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事。
(7)不弄虚作假信谣、传谣并网上发帖、跟帖,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8)教育教学工作中尽心尽责;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不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9)严格遵守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在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决策部署上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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