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运甲方至产品运输合同解除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制定本协议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同及其解除条件:
1、 甲乙双方于20xx年1月1日签订的《运输合同》到期日为20xx年12月31日。
2、 因乙方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必须向甲方提前三个月递交书面申请。
3、 甲方收到乙方书面申请之日起正式受理解除合同事宜,如无异常情况
发生甲方则会同意在20xx年6月30日正式解除与乙方的《运输合同》关系。
二、合同正式解除日期前甲乙双方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
1、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将乙方所有车辆编号,按号派车,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完成运输任务,不得缺勤,如有修车等情况时乙方自行负责找车替补拉货,由乙方全权负责替代车辆及货物的安全到达,甲方概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
2、 乙方严格履行《运输合同》规定的条款内容,甲方有权按照条款内容行使相应的权利。
3、合同解除日前甲乙双方承诺仍按现行每车人民币*元的标准结算运输费用,乙方在此期间不得因运费事宜引起事端,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全部承担。
4、因乙方原因私自停运的,甲方有权处置乙方在甲方财务的所有挂帐运费和押金。
5、因乙方停运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乙方挂帐运费和押金中扣除相应损失金额,挂帐运费和押金不足以支付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6、乙方签订本协议并服从甲方安排正常运输直至正式解除《运输合同》关系的,甲方合同解除日到期后一周内一次结清乙方运费并退还合同押金。
7、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本协议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9、本协议签字之日起生效,《运输合同》关系解除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签字盖手印):
甲方代表: 车牌号: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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