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随意转借、涂改。
二、借书证如有遗失,须立即到本室办理补失手续。
三、图书要加强爱护,不允许乱写乱画,有破损、遗失要赔偿。(破损的酌情赔偿,遗失的倍半赔偿。)
四、所借图书非教学用书须在一个月内归还,教学用书学期结束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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