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文件,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诚信的原则,就乙方给甲方供应大米、面粉、食用油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供应物及价格
价格不做任何调整。
二、合同供货期:_______ 年 ____月_____ 日至 _______ 年 ____月_____ 日,合同供货期内所有货物甲方审核无误后在20日前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三、每批大米、面粉、食用油采购时,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送货,乙方须按期、按量供应,送货时乙方负责免费将货物搬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摆放整齐。
四、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的货物供应,保证质量,不得以假充真,保证向甲方供应的大米、面粉、油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乙方在送货时保证所配送货物是包装无破损、商标完整清楚的合格产品,且离质保期不少于3个月,同时需提供本批次货物的检验报告单复印件,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六、甲方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包装标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质量不合格,卫生不达标、超过保质期、无标签、无检验报告单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物进入我院。
七、结算方式:结算方式为月结,即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当月供货期满后,根据实际供应量开出正式发票,并于次月10日前到甲方报帐结算。
八、甲方应按时给乙方结算货款,如无特殊原因,超过10日(即次月30日)还未支付,乙方有权中止供货。
需方单位_____________签章(合同章):
供方单位___________签章(合同章):
需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供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月_____ 日_______ 年 ____月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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