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租赁)
乙方:(承租)
为对土地进行科学合理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愿意将
土地租给乙方经营种植养殖等非有毒有害化工生产项目,为预防在承租期间发生争议,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租赁给乙方土地位于___,东西长___米,南北宽___米,总面积___亩(水田___亩,___旱地___亩,后附农户地标图)。东至___,南靠___,___西邻___,北接___。其中包含山地坡约亩免费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___年,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每两年一交,每四年按第一年租金3%递增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一年按水田每亩租金___元,旱地每亩租金___元计算。合计___元于当年___月___日前结清(直接由乙方支付给农户),下一次租赁费须在第三年___月份前全部结清,如乙方不能按时交纳,须提前向甲方说明,以求甲方谅解。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如发现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的,有权制止。
2、土地租赁期间,国家政策调整不得影响双方合同履行。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由乙方作为受益主体,由乙方自行申请,如需甲方出具合法手续及另行签定格式合同的,甲方应予以配合,并不得另外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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