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XX年12月1日是第28个“世界艾滋病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XX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持续推进我省学校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我厅决定在今年“世界艾滋病日”前后,组织开展第六届全省学校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活动宗旨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以保障学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为根本目标,围绕今年宣传主题,通过多种途径、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员工充分认识艾滋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掌握预防艾滋病基本知识和关键技能,进一步普及艾滋病防控知识,推动我省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各项措施全面落实。
二、活动安排
1、活动时间:XX年12月1日前后。
2、活动主题:“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副标题为“共抗艾滋,共担责任,共享未来”。
3、活动内容:
(1)各学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要注重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通过专题教育和专题讲座向学生传授预防艾滋病知识和技能。活动期内,以课时保障(初中学段6课时、高中学段4课时的时间和高等学校每学年不少于1课时的时间)和教育教学效果评价为重点,检查学校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或专题讲座落实情况。充分利用校园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橱窗、板报等传统媒体及网络微博、微信及手机短信、室内外电子屏幕等新型媒体,通过公益广告、专题节目、专家讲座、广场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艾滋病防控知识和国家防控艾滋病相关政策。
(2)充分发挥学校共青团组织、学生公益类社团的作用,运用同伴教育或防艾知识竞赛等活动形式,在校园内外开展防控艾滋病知识宣传活动,宣传艾滋病对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的危害,艾滋病传播途径及预防知识,倡导文明的生活方式,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增进学生预防艾滋病的社会责任感。
(3)省级层面开展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专项调研及优秀和宣传周活动组织实施方案选评。具体组织实施任务由省教育厅委托省高校保健医学专业委员会承担。
(4)积极参加当地政府防艾办组织的宣传教育活动,协助配合相关公益组织做好在教育系统开展的宣传活动。
三、相关要求
1、宣传周活动形式与内容设计,应紧密联系当前艾滋病在我国的流行趋势与特点,按照教育部对于学校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基本要求,结合各年龄阶段学生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知识重点内容以及身心发育特点,注重实效,注重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广泛性。要让学生全面掌握预防艾滋病知识,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御艾滋病侵袭的能力,树立科学、健康的性观念,引导学生遵守性道德,洁身自好,拒绝婚前性行为和非法同居。要教育学生关爱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减少对艾滋病的恐惧,消除对艾滋病人的歧视,不断提高防艾工作质量和效果。
2、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主管领导牵头,细化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并有效发挥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在预防艾滋病教育中的专家作用,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保障预防艾滋病宣传周活动顺利开展。
3、省级层面专项调研、优秀和活动方案评选工作主要面向普通高校,有条件的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可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择优原则推荐参加优秀和活动方案评选。要通过实地调研和优秀方案评选发现典型,总结经验,丰富我省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教学资源,同时查找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提出改进建议、加强专业指导。专项调研可结合全省年度学校卫生工作联合检查一道实施,也可单独选点择时进行。专项调研具体时间、地点和优秀、方案评选组织实施方式由高校保健医学专业委员会根据完成受托任务实际需要确定。各地各高等学校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经评选产生的优秀、优秀活动方案,由省高校保健医学专业委员会以适当的方式通报表彰,并将上载到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管理平台作为示范性教育教学资源在全省教育系统共享。
活动结束后,各地各高校应及时对活动进行总结,包括活动开展情况、取得的宣传效果和经验以及活动报道,存在的问题与建议等,形成书面材料于12月15日前发邮件至省教育厅体卫艺处(邮箱)。
xx省教育厅办公室
XX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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