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
借款人:
身份证号:
手机(可接收短信):
联系地址:
借款人向(身份证号:)(即出借人)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 元)(下称“借款金额”),并承诺如下事项:
1、 借款用途:家庭生活支出。
2、 借款时间:12个月。但出借人有权提前要求归还借款,但应提前至少15天。
3、 月利率为 %(百分之 )。
4、 乙方到期时一次性偿还本金与利息。
5、 出借人指定收款账户:
账号:
户名:
开户行:
6、 借款人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7、 借款人逾期仍未还款或未全部还款的,应以逾期清偿本金和利息之和作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计算逾期违约金,直至乙方实际归还之日为止。
8、 如借款人未按时还本付息发生争议的,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9、 因催收或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调查费、公证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10、 借款人提供的前述地址和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方式。
11、 本文件自借款人签署且收到出借人提供的借款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借款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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