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县政府文件,为扎实推进我乡农村沼气民生工程建设,现就年农村沼气建设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动农村沼气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
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我乡农村沼气已经成为现代循环农业发展的核心和纽带,对于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改善农村卫生环境、生态环境,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农村沼气持续健康发展,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将对我乡创建县级生态乡镇起到积极作用,目前中央扶持农村沼气建设已成为国家强农惠农政策中的重要一环。各村既要把发展农村沼气民生工程作为改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内容,又要把发展农村沼气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抓手,摆在重要位置,下大力气抓好落实。
二、明确农村沼气建设的指导和目标任务
农村沼气建设的指导是:围绕“三个结合”,即把农村沼气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相结合,与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和现代畜牧业发展相结合,与农村节能减排和低碳循环农业发展相结合;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示范工程,带动农村有效治理生活污水,巩固提高已建成的农村沼气服务点,实现“三个目标”,即到年,适宜农户基本普及农村沼气,规模畜禽养殖场基本配套建设沼气工程,服务点基本覆盖沼气用户。
农村沼气建设的目标任务是:年底我乡新建沼气180口,各村任务见附表。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推动农村沼气持续健康发展
(一)深入开展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各村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深入宣传推动农村沼气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宣传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农户,激发广大群众建设沼气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通过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增强群众节能、环保、卫生、生态的意识,形成干部重视、社会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抓好科学规划,突出工作重点。一是开展户用沼气普及行动。各村各社要搞好规划,实现建房农户应建尽建。力争在年12月,按时按质量完成县级下达全乡180口沼气目标任务。二是开展沼肥综合利用推进行动,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三是开展生活污水沼气净化行动,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
(三)强化政策激励,落实扶持措施。要尽量使用修建沼气池现有宅基地,少占或不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农户利用自留地、住宅周围空闲地建沼气池,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对口帮扶部门和单位已把沼气建设作为重点帮扶内容;新农村建设户办工程把“一池三改”纳入规划,配套完善沼气池建设;各村要加强监管,凡农村新建住房户要把“一池三改”(建一口户用沼气池,配套改厨、改厕、改圈)建设一并实施,优先安排农村沼气项目;将农村户用沼气项目列入“民办公助”建设管理模式;简化沼气工程和秸秆气化工程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减免地勘、安评等相关费用,切实执行国家沼气发电上和新能源开发的优惠政策。
(四)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规范运行。各村村、组干部要切实履行职责,配合技术人员搞好沼气建设设计、施工;对沼气配套产品实行全程监管。沼气施工人员应是取得国家沼气生产职业资格证书、公开持证技工信息人员,是通过继续教育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沼气技工的技术安全素质的人员,沼气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是按国家规定的具备相应资质单位。要畅通市场信息,规范市场行为,建立农村沼气技术、工艺、产品推广目录,杜绝不成熟技术、不合格产品进入建设领域。
(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正常使用。各村要高度重视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对沼气用户的安全教育,细化沼气池出渣出料、维护维修和安全用气等管理措施,确保沼气运行、使用安全。
四、加强,确保农村沼气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一)发挥主体作用。农民是农村沼气建设的主体。各村及乡要本着“民建、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自主权,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各村要大力宣传沼气建设项目安排、补助政策、建设标准,使广大群众家喻户晓,以便主动参与和监督。
(二)抓好责任落实。各村要明确乡下达的沼气任务,政府将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力争按时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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