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
承包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中和混凝土厂区土方平整
工程地点:中和混凝土厂区
工程内容:高地挖土,低洼处填土,要求完成后场地内标高高差不大于50CM
二、工程承包范围
用地面积35117.0M2,填挖土方量合计约327543.5M3
三、合同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之内(雨雪天气除外)。
四、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工程造价采用全包形式,不论挖填土方类别、运距都按10元/M3计算。
六、工程量
土方工程量约:327543.5m3。(实际工程量以验收决算书为准)
七、违约
对不能按合同工期使工程交付使用的扣除工程总价10%的违约金,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造成开工延缓的除外。
八、质量验收
按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进行验收,确保中和工程如期进行。
九、安全施工
承包人要严格按照施工安全规范组织施工,在施工及其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具体负责,与发包方无任何关系,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合同价款支付
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工程款。
十一、事故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承担工程保修责任;严格按安全操作规范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与发包方无任何关系。
十二、支付方式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支付的款项。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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