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甲乙双方租房协议,具体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其二戈寨富源南路99号房屋的第五层全部出租给乙方作为办公室用;在不影响他人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在租用房屋的周围树立广告牌,甲方不得追究任何责任,
二、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价格为20xx元/月;在两年的租期内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改变租金,
三、水电费按实际用量由乙方负责;
四、结算方式:租金按季度支付(每季度6000元)。
五、甲方必须保证租给乙方使用房屋处的水电畅通,保证一楼进门处到五楼的道路畅通无杂物,
六、该房屋租赁期为20xx年7月4日至20xx年7月4日,暂定租期为两年。 房屋租赁到期后(即20xx年7月4日)若乙方需继续租用甲方房屋则甲方无条件的继续租给乙方,租金待定。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结算租金,甲方如随意更改租金,则构成违约,双方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执行,直至合同解除。
八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进行补充。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无副本,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此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进大门处甲方须在24:00关闭,如甲方房屋被政府规划则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需在三个月前搬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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