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降低我区养老机构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切实加强对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结合我区养老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精神,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责任重泰山”的思想,防范于未然;切实保障养老机构老人们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遇到安全突发事件事故发生时,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助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责的原则;坚持依靠群众,预防为主,果断处理,积极处置的原则;坚持积极主动和及时、合理处置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一是通过对养老机构服务人员、服务对象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服务人员和供养及服务老人的安全防护能力;二是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定时定期对养老机构进行安全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养老机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防范措施
(一)排查危险源,建立安全突发事件事故资料数据库
针对易发生安全突发事件事故的养老服务供养机构要逐一进行排查,排除安全隐患,根据养老服务机构所在地的地质状况,院内供电线路布设、生活设施等情况,重点建立有关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信息数据库。
(二)掌握老人动态,加强疏导和教育
各养老机构,特别是各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平时要对老人进行心理疏导和加强安全常识教育,使他们掌握应对安全突发事故的基本常识和防范意识。
(三)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注重防范于未然
1、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情况,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
2、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必须做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3、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严格把好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不购买变质和不卫生食品,以防食物中毒,做到卫生、安全、可靠。
4、冬季要加强供养和服务对象的取暖安全,检查取暖设备是否正常,有无违规使用取暖设备。
5、保持室内通风,尤其是气候异常、气压低、空气不畅时更要加强通风。
6、指定工作人员定时对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尤其在夜间,一旦发现险情要及时处理。
7、坚持岗位目标责任制,落实管理人员带班和入住老人轮班制度,遇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8、勤洗勤晒衣被,防止病毒侵身。
9、禁止乱拉乱接电源,堆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以及在床上吸烟等。
10、加强厨房的管理,做到人走火灭,禁止在不安全地方生火取暖,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11、如发生老人争吵,应及时规劝教育,防止发生打架斗殴。
12、遇雷电、暴雨等恶劣天气,不要让老人外出,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13、加强对菜刀、镰刀、锄头等利器工具以及农药、消毒液等物品的管理,防止发生伤害及中毒事故。
14、建立和完善请假制度,管理人员每天要清点人数,防止老人走失现象发生;加强来访人员登记工作,防止外来暴力侵害和偷盗事故的发生。
15、建立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台账,安全检查台账需明确记载检查日期、参加检查人员、检查内容、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或计划整改方式、整改或计划整改完成时间。
五、事故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火灾事故时,养老服务机构应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迅速向乡镇、街道及区民政局报告;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抢险救灾组等人员迅速疏散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2、在火灾事故中要做到“熟练掌握“三知、四会”即:
(1)知道单位内部消防设施位置;
(2)知道疏通道和出口;
(3)知道建筑布局和功能;
(4)会组织疏散人员;
(5)会扑救初起火;
(6)会穿戴防护装备;
(7)会操作消防器材。
3、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使用方法:
(1)拔销子;
(2)握管子;
(3)压把子;
(4)左右喷。
(二)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一旦发现食物中毒或传染病现象,养老机构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应迅速拨打120救助电话,食物中毒可先送就近医院抢救,危重人员转送上级医院治疗,尽最大努力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
2、迅速向乡镇、街道及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区民政局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市场监督部门检验。如是食用养老机构外食物所致,也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传染或致毒食物人员的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如发生触电事故,养老机构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有人触电应马上赶到现场并切断电源。
2、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人体或导电物体接触伤者,应用绝缘的物体挑开线头。
3、立即进行人工急救,并通知医务人员马上进行抢救或送医院急救。
4、查明事故原因并记录。
(四)治安案件应急预案
如发生治安案件,养老机构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老年人之间或者老年人与养老机构以外的人员发生争吵、斗殴等现象要及时制止。如有养老机构以外的人员介入,应及时报110处理,并保护好现场。
2、迅速向乡镇、街道及区民政局报告,由乡镇、街道指派相关人员协助调解。
3、工作人员在制止争吵、斗殴时,切记不能动粗,不允许恶言相劝。
4、养老机构应积极协助有关单位查清事件原因并记录,必要时通知家属协助处理。
(五)老人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如老年人发生意外事故,养老机构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最快时间赶到老人所在现场,判断老年人实时状态,第一时间做好救护和保护,避免老年人受到二次伤害。
2、立即通知医务人员赶赴现场,视情况紧急处理。
3、尽快通知老年人的家属。
4、若情况危急速打急救电话120。
5、及时对此事件进行分析,如有养老机构自身原因,应及时进行改进,避免造成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六)养老机构防汛应急预案
如养老机构在汛期发生被淹事件,养老机构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以最快的时间赶到老人所在房间或现场,判断被淹的状态,了解周边和汛期发展状况,采取措施,避免老人受到财产损失和人生伤害。
2、迅速向乡镇、街道及区民政局报告。
3、及时对防汛情况进行分析,如养老机构无法继续居住,尽快通知老人家属,并联系防汛安置部门。
4、妥善转移老人,有条件的老人当面转交至家属,由家属进行安置,无法联系家属的将老人转移至政府安置点,并派专人对老人进行跟踪服务,确保老人安全渡过汛期。
(七)其它事故应急预案
如发生其他事故,养老机构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如发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及时向乡镇、街道及区民政局报告。
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相关材料备案。
4、通知受伤害者的家属。
5、妥善处理事故。
六、主要处置措施
1、养老机构内突发事件发生,应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2、向乡镇、街道和区民政局以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事故发生30分钟以内),并做好稳定工作。
3、及时成立事件调查小组,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并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乡镇、街道和区民政局以及相关部门。
4、召开老年人以及相关人员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稳定老年人情绪,做好事故后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5、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6、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以及所产生的后果,对照目前养老机构的基本情况,进行必要整改,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七、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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