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规定,为了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为明确双方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双方“责、权、利”,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慨况
该工程位于洛阳市宜阳县。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三: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 元)。
四、工程承包范围
按甲方提供施工图,乙方负责所有工程施工。 五: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
1:价格: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按照国家规定计算方式计算,增减工程量按照市场行情,双方协商解决。
2:付款方式为分三期付款。第一期为基础、备料完后付总工程量的 %;第二期为主体框架完后付总工程量的 %;工程竣工后付总工程量的 %;剩下 %为保修金,保修期为两年。保修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余额付清。(保修期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工达标,达标后另外赔材料)。
六:工期及安全责任
工期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全部竣工。推迟一天罚款20xx元/天,由甲方在工程款中扣除。 施工期间1:本工程所有安全事项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工程的要求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因乙方及其员工原因造成的一切人员、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第三人造成乙方及其员工伤害的,由第三人负责,与甲方无关。
2、施工中乙方不得从事与施工无关的事,必须在采取切实可行的安装措施下方可施工,电焊作业注意防火等。施工过程中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乙方不得转让给第三人,特别是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慨不结算,乙方无条件赔偿。
以上合同内容望双方遵守各自责任,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期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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