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腾冲县人民医院拆迁项目委托乙方进行拆除施工和渣土清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施工内容及工程量
1、施工内容:拆除工程建筑物面积约㎡
2、拆除标准:按甲方要求拆除范围内的房屋以及渣土清运。
3、施工中拆下的各类废旧材料及钢门、钢窗、线路归乙方所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
二、施工日期
1、开工日期:xx年xx月xx日
2、竣工日期:xx年xx月xx日
3、因不抗力或天气影响等因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时,甲乙双方可以重新约定开工或竣工日期。
三、双方责任及权力
甲方:
1、乙方进场后,甲方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交待清楚施工现场周围地下障碍物与在施工中需注意的事项并提供有关技术材料。
2、负责协商切断通往被拆除区域内的水源、电源、通信等线路。
3、配合乙方对施工进行安全教育。
4、甲方指定为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施工中有关事宜并监督乙方的施工安全过程。
乙方:
1、负责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环保措施。
2、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提出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条文施工作业,注意环保要求:控制噪声,避免不安全因素发生。
5、负责机械及人员的安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防范措施,确保施工中万无一失;交负责其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对因管理不善所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重甲方的管理制度。
7、乙方指定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工程拆除事宜及时向甲方通报工程拆除有关情况。
四、其他
1、如果拆火营房拆除,此合同无效。
2、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或对合同条款修改,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
3、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合同正文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须共同遵守。
4、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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