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经济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临朐县经济适用房
二、工程地点: 临朐县北环路与骈邑路交界处西北角
三、工程内容:
结算时按实际施工工程量计算
四、工程工期:
本工程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止,总工期为 天,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则工期顺延。
五、质量标准和质保期:
工程安装完成,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本工程质保期为6个月,自安装完毕之日起开始。
六、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时,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工程预付款,计款 元:乙方开始订购材料,门窗框安装完成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 %;计款 元;门窗扇安装完成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 %的工程款,计款 元,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6个月,质保期满10日内一次性付清。
七、发包方责任:
1、提供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和相关的资料。
2、乙方进驻工地后,提供水电和设备及材料临时堆放场地及库房设施,协调好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负责施工材料进入工地后的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确保无外部干预而影响乙方施工,否则出现窝工和损失现象由发包方承担。
八、承包方责任:
1、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进度、计划,组织足够的人力、物力,施工过程中应对施工图纸认真研究。
2、严格按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施工,工程质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3、施工过曾中,随时接受质检部门、监理及委派人员的监督检查,并给予积极配合,抓好质量关,确保施工质量及进度,服从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
九、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双方均按合同的条款执行,谁违约、谁负责,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