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买受: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三条 计重方式:(1)理论计重(螺纹钢、圆钢)检斤计重(线材)
第四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一) 买受人以出卖人提供的交货清单为数量验收依据,验收数量与交货数量有异议的,
买受人应在提货当日向出卖人提出异议(书面),并保持货物原状,经双方协商一
致后解决。
(二)买受人提货后,自行复检,如有质量异议,应保持货物原状,并在提货之日起五
日内向出卖人提出异议(书面)。 第五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提货时起转移,所有权转以后,毁损、灭失的'风险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六条 本合同标的分批执行的,买受人需在提货前 2日内向出卖人提交购货清单。 第七条 交货地点为 买受人工地 运费每吨60元由 买受人 承担, 第八条 结算方式、时间、执行下列第 3.4.5 项。
(一) 现款提货。 (二) 买受人预付元,日内结清。 (三) 买受人与提货后, (四) 货款结算以现金、银行方式进行结算。
(五) 其他事项:自每次货物到达之日起开始,并
每吨加收3 元资金占用费,如超过 30 天未结清,按每吨每天加收 5 元 资金占用费;先期500吨由出卖人从第一次供货之日起垫付30天,从第31日起每吨每天3元资金占用费从第61日起每吨每天5元资金占用费直至付清所有货款及资金占用费。
第九条本合同终止条件:
(一) 合同履行完毕。
(二) 买受人如果不能按约定期支付货款,出卖人有权停止供货,并要求买受人付清所
有货款及资金占用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执行以下 2 项。
(一) 双方约定有定金的,按照定金规则执行。
(二) 如果买受人不能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按未履行价格的千分之三每日承担违约
金。
(三)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有效期,执行以下 项。
(一)自 年 (二)本合同仅限与完工。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即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 出卖人所供货物价格以发货当日我的钢铁网价为准。
(二) 如出卖方无违反合同,需方只能与本公司建立供求关系,不得与其他公司发生供求关系。
(三)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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