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市编办《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及各级有关食品安全会议、文件要求,特制定20xx年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工作指标
1、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
2、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淄博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和沂源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配合食药、疾控等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通过各种形式,对广大师生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学生不吃霉烂变质食品,拒绝食用垃圾食品。
3、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对食堂、小卖部(超市)加强日常监管,有效落实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措施。
4、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食堂业主按时办理食堂食品安全责任险,按照全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结合本学校工作职责,协助执法部门严格对所属食堂、超市(小卖部)进行监督检查,制定检查、整治工作方案,加大日常监管的力度,将平常检查、随机抽查和集中整治有机结合,督促落实食品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及时更换、食品原材料及时全面索证、饭菜足时足量留样备查、餐具用品规范消毒、防蝇防鼠措施到位、环境卫生干净整洁、食品质量有效保证等各项工作。
5、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淄博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办法》和《淄博市食品安全信息网络服务平台信息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传递、报送食品安全监管信息。
6、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时进行应急响应,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时限上报。
7、协助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案件)查办工作。积极配合职能部门,严格执行《淄博市食品安全事故(案件)督察督办制度》,依法查处涉及学校食堂、小卖部的食品安全案(事)件,及时移交其他监管环节的食品安全案件,有效遏制假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进校园。
8、积极完成县教体局及相关职能部门部署的食品安全其它监管任务。
二、事故控制指标
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确保无因履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不力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0人以上(含10人)集体食物中毒事故为零。
三、责任目标考核
因履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责任书执行期间,如学校主要负责人有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南麻教体办(章):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
责任单位(章):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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