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我所“办人民满意校园,做人民满意教师”的奋斗目标,郑重地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作如下承诺:
一、端正办学行为,保证教育公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的办学理念,严格按照州、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规定规范办学,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让每一个幼儿都能全面健康成长。
二、规范我所收费,实行公示制度。
加强我所收费管理,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办法,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巧立名目收费,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师德教育,坚持廉洁从教。
教师要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书育人的本领,以真情、真心、真诚教育和影响学生,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成为幼儿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不歧视农民工子女,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从事有偿家教。
四、加强安全管理,创建平安校园。
抓好师生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强化安全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幼儿心理健康和行为、财产安全。
五、搞好民主治校,推行校务公开。
多形式、多渠道向社会和家长公开学校情况,设立校务公开栏、所长信箱,开通投诉电话等,规范和丰富校务公开形式,诚恳听取社会各界对我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受理我所收费、师德师风等投诉,抓实民主评议我所工作,密切我所与社会、家长的联系。
以上几点是我们所做出的承诺,我们会以此规范今后的行为。
园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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