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扎实做好了流动食品摊贩、黎城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宣传和管理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机制,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一是明确责任,健全机制。20__年我局与下属执法大队、市场农贸中心分别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市场服务中心还与各所辖市场签订相关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考核内容中,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立食品安全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进行紧急事故预演,为预防突发事件紧急处理奠定基础。
二是加强流动食品摊贩的宣传教育,我局管理范围内目前各类经许可的流动食品摊贩有140多个,我局执法队员在日常巡查、整治市容市貌中,注意加强对流动摊贩和学校周边流动食品商贩的劝离和食品安全宣传工作,不留死角,切实增强了流动摊贩的食品安全意识。
三是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宣传和管理工作,针对夏季瓜果上市,流动瓜果摊点多的状况,我局向广大瓜果农发放了一封信,并设置了30处瓜果临时摊点群,执法队员每天巡查,加强卫生管理和食品安全宣传工作;为增强学生市容环境意识和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开展了校园周边食品摊贩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校园周边对流动食品摊贩和广大师生开展了相关食品安全和执法宣传工作。
二、开展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一是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召开整治专题会议,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在整治工作,注重向食品摊点主和广大师生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大家的食品安全消费意识,营造依法经营、广大师生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200多份,结合我县实际,3月、9月为重点时段,以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儿童食品摊点为重点对象,集中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对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儿童食品摊点逐一进行执法检查,认真检查食品经营条件,清理和规范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做到不漏一户,不存盲区,整治期间,每星期开展一次集中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5人次,执法车辆21车次,清理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不符合食品安全的摊点3户。
二是开展猪肉、家禽销售点的安全检查。我单位将加强与农委等监管部门的合作对猪、牛、鸡等肉制品屠宰及销售环节的检查,杜绝病死肉上市销售;在检查肉类销售行业的肉类和禽类产品时,要求出售的猪肉全部经过防疫检疫,家禽类无病禽上市,通过对销售点彻底清查,有效净化市场的食品安全。
三、加强各节日、中高考和汛期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今年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都及时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和集中检查活动,加强巡查力度,每天安排队员上街值班,并要求每个队员值班期间保持信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妥善处置。
今年高考、中考前夕,我局城管执法大队提前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将高考、中考考点周边流动摊点等市容管理全部分解到各中队,并明确由一名副大队长负责,高考、中考期间市容环境秩序井然有序。在中高考考试期间,每天安排2人提前1小时到岗,对考点周边进行巡查和蹲点管理;对巡查中发现的流动摊点问题,及时进行劝导、分流。同时对各种投诉,30分钟内指派执法队员赶赴事发地处置,确保中高考秩序安全平稳。
为切实加强对防汛抗洪期间食品摊点的监管,城管执法大队结合汛期雨水多的特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由一名副大队长负责汛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值班和路面巡查力度,要求值班队员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密切关注市场动态,严防严查因暴雨而受潮、变质的食品及被洪水污染的食品,全力做好食品安全事件的应对准备工作,对巡查中发现的流动食品摊点,及时进行劝导、分流。同时对各种投诉,30分钟内指派执法队员赶赴事发地进行处置,确保汛期食品安全。
今年以来,我局在食品安全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我局将虚心学习借鉴各单位的先进经验,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更深入、更扎实、更有效地抓好食品安全工作,营造更加放心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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