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汛期以来,我队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汛期安全工作的要求,以“强意识,强领导,保安全,防事故”为工作核心,在组织领导、后勤保障、路巡路查等工作中认真落实各项措施,有效保证了我县公路汛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平安度汛。
一、 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汛期到来前,大队将做好汛期安全工作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充分认识到防大汛、救大灾的重要性和紧迫感,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最终目标,召开了职工会议,传达了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分析防汛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成立了以大队长杨春雷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了办公室在安全法制股,具体负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和数据统计等工作,保证了防汛安全工作顺利推进。
二、制定方案,落实措施。
为切实做好汛期公路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大队印发了《关于做好汛期安全工作的通知》(仪路政〔20xx〕19号)文件,对汛期安全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明确了汛期安全工作重点,制定了汛期安全隐患处置办法。同时,大队制定了《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仪路政〔20xx〕24号),落实了雨前抓预防、雨中抓防毁、雨后抓恢复具体措施,并实行了合理编组分工负责,成立防汛抢险队和物质保障队,明确了工作职责,建立了应急救援机制,对抢险前、中、后的应急方式和方法进行了确定,保证了汛期抢险、应急工作有序进行。
三、重点排查,整改到位。
按照上级关于汛期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大队汛期安全工作的安排,为及时排除公路安全隐患,大队继续将全县国、省、县、乡公路分三个片区,实行辖区负责制,将排查公路安全隐患、公路地质灾害等汛期安全工作落实到各中队。各中队将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超限运输车辆治理作为重点,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堆物作业、排水系统堵塞等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进行了强力查处和整改,对影响公路通行能力的公路损毁、公路附属设施损坏进行了清排和通报,对超限运输、擅自增设道口等涉路违法行为进行了有力打击,对雨中发生的行道树折断、路面落石等进行了及时清除。汛期间,共排查公路安全隐患82处,清除61处,通报相关部门9处,上报上级部门2处。
四、处置险情,启动预案。
今年8月,省、市、县气象部门发布恶劣天气预报,大队立即传达,并在大风暴雨来袭时,组织人员冒雨进行巡查,重点检查公路和桥梁情况,排查公路安全隐患。针对多处路段发生跨塌、公路落石影响公路通行的情况, 立即启动预案,租赁机械对公路上出现的泥石流、塌方和被大风刮断在路面上的树木、广告牌等进行及时排除,并积极配合养护部门抢通受损道路,清理路面淤泥,指挥疏导交通,确保了道路安全畅通。为解决人力不足等问题,在暴雨来袭时,抽调机动中队、新政超限中队、土门超限中队增援三个巡查中队,确保巡查和应急处置力量到位。同时,大队领导深入抗洪救灾保畅工作一线,靠前指挥、现场办公,及时解决防汛抢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障了应急抢险工作全力推进。
五、坚持值守,灵通信息。
为认真做好我队防汛抢险工作,大队明确了汛期值班工作,强化了职责意识,实行了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路巡人员坚持在岗值守,保持通讯畅通,认真做好了接报、通报等上传下达工作,及时发现、制止、纠正影响公路安全和畅通的行为,保证了险情在第一时间化解。
六、监督检查,从严追责。
大队每周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不少于两次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指出,限期整改,对未整改到位和有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处置的,扣减部门当月考核分值。8月初,大队对汛期安全工作进行了目标考核,对未完成的两个部门进行了惩扣。
通过全队干部职工的努力,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无事故、无纠纷的好成绩。我队将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上级要求,不折不挠地抓好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公路桥梁检查等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不发生大小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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