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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2023-08-11 来源:好兔宠物网

  一、活动主题

  民防与家庭安全

  二、活动时间

  2月25日-3月1日

  三、活动组织

  为切实加强宣传教育活动,市民防局成立“3.1国防民防日”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建钢任组长、局分管领导姚坤江任副组长,成员:陈健、朱利芳、徐刚、郭潇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指挥通信科,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安排和相关协调工作。

  四、主要活动

  (一)社区民防知识主题宣传活动。各镇(街道)利用社区宣传阵地等,有序开展民防与家庭安全知识宣传,并适时组织进行宣传咨询和日常防护知识手册发放活动。

  主办单位:海宁市民防局;承办单位:各镇(街道)人防办。

  (二)“3.1国际民防日”知识简介。3月1日,利用海宁日报刊登有关“国际民防日”知识;在海宁人防简报专题介

  绍相关“3.1国际民防日”知识。

  主办单位:海宁市民防局;承办单位:海宁日报社。

  (三)广场宣传活动。2月28日上午8:30-9:30时,在市区沃尔玛广场进行广场宣传咨询活动(防空防灾图板展示、防空防灾宣传手册发放、有奖知识问答互动等)。

  主办单位:海宁市民防局;承办单位:海洲街道人防办。

  (四)学校民防知识主题宣传活动。各初级中学利用黑板报、主题班会等载体开展相关民防知识主题宣传。

  主办单位:海宁市教育局、海宁市民防局;承办单位: 各镇(街道)人防办、各初级中学。

  五、有关要求

  (一)各镇(街道)人防办要结合主题活动内容和自身工作实际,及时做好相关活动筹划,尤其是要充分利用镇(街道)相关宣传活动平台(如广播、报刊、网络),认真组织开展“3.1国际民防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二)要充分组织和发动镇(街道)、社区民防志愿者,协调好所在镇(街道)初级中学,利用3月1日这一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民防知识咨询、日常安全防护知识宣传和应急防护疏散演练等主题活动。努力营造民众关注民防与家庭安全的学习宣传氛围。

  (三)及时做好相关活动信息报道和资料收集归档工作。各镇(街道)于3月4日前将相关活动情况上报市民防局指挥通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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