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排人员及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会议及业务知识培训,记录齐全;努力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员业务索水平。
2、建立本辖区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职业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相关行业卫生档案,内容包含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经营项目、联系电话等,建档率100%;
3、定期对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职业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单位进行巡查,被监管单位的卫生巡查覆盖率必须达到100%,巡查频次达到4次∕年。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进行指导,每次巡查应制作《日常巡查督导记录》、《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记录认真;
4、每月25日前将辖区内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职业病、学校卫生、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相关信息于上报至镇防保站,信息及时报告率100%;
5、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全年不得少于4次。协助开展餐饮服务、公共场所、饮用水从业人员、民间厨师、校医(保健教师)的培训。
6、协助防保站、监督所开展卫生监督工作。按规定做好辖区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及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7、对农村家庭集体聚餐进行登记备案,安排人员现场指导食品安全,就餐人数超过200人的,需上报给镇防保站。
8、及时收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档案资料,年终装订成档;各种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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