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初级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相关要求,经研究,现就_年清明节全县中小学校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二、相关要求
1、严格遵守放假规定。各学校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安排好放假工作,假期期间一律不再组织学生上课。
2、加强传统文化教育。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祖国传统节日是重要的教育资源,全县各中小学校要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充分利用节日去感受、了解祖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汲取营养,提升素质,锻造品质,弘扬民族精神。
3、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各学校要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扎实做好假期安全工作。要加强假日期间的值班保卫,安排好专门人员,由学校负责人轮流带班,确保假期校园安全。清明节期间正值旅游高峰,在放假前,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要求学生不要单独外出游玩,不要携带火种到林木茂密的地方游玩,尤其不要到危险的'地方游玩,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凡是组织开展扫墓等活动的学校,更要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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