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协议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安乃近二期项目土建零星工程及日常零星维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工程名称:安乃近二期项目土建零星工程及日常零星维修工程施工合同
2. 工程地点: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富池镇王坟路12号远大医药工业园内
3.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建设单位要求配合室内设备安装基础施工、洞口封堵、室外部分零星设备基础、管道支架基础及日常零星维修工程等
4. 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10月30日
竣工日期:20xx年12月3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
5.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以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提供设计图纸中设计质量评定规范和招标文件中施工及验收规范为依据。乙方确保本工程质量合格。
6.计价方式与合同价格
6.1 本合同采用计价方式为 以20xx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鄂建文【20xx】214号)标准规定进行计价,工程取费只计取直接费、规费和税金。结算时工程量据实结算,主材单价参考当期或最近一期黄石市信息价。
6.2 合同总价:肆拾伍万元整,人民币(45万元),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而变更价款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7.付款方式
1) 每月支付一次工程款,将每月已完零星工程汇总后,报建设单位及单项工程负责人审核确认工程量,经审计部门审核完成后,支付已完工程量造价的95%,余5%作为工程保修金,一年后付清。其中,每月单次支付工程款金额大于8万元(含8万元),支付方式为50%承兑,50%现汇;支付工程款金额小于8万元,支付方式为现汇。
8.组成合同的文件
8.1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文件;
(2)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
(3)中标通知书;
(4)技术条款;
(5)通用条款;
(6) 图纸和建设单位确认的工程量;
(7)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8)双方认可的其他合同文件。
8.2 合同各组成文件能够互相解释,互为补充与说明。各组成文件之间出现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进行解释。如依照前述文件顺序无法得出明确的解释,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承包人同意由发包人进行合理的解释。
9.发包人指定的发包人代表为沈璐;承包人指定的项目经理为夏军。
10.其他约定:施工用水电由甲方提供,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的当期进度款中扣回;水单价按2.00元/吨,电单价按1.50元/kwh;现场用水用电总量按甲方出具的收费单(全部费用)为准。
11.合同生效
11.1 合同订立时间:
11.2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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