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天津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承诺共同遵守合同如下:
一、甲方拥有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宜兴埠镇外环线东宜兴埠工业区平方两间,面积为50平米。
二、租赁期限:该房屋租期为一年,自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6月1日止。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5000/季度(3个月)。
2、租金按三月预付。支付时间为:没到租期的前一周支付。
3、乙方在租期内的水费,电费等自付。水电费的交付标准均按住处的水电表度数(注:水5元/吨 电0.5元/度)。
4、如因拆迁变动时,甲方需提前1-2个月通知乙方,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此合同自动解除。
5、乙方在甲方允许的情况下方可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
6、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内容,如有一方违反,加倍赔偿对方。未尽事宜,甲方乙方可协商解决。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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