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办公耗材的管理,满足生产运营需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明确了公司办公耗材的采购、发放和管理,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礼品、纪念品等物品的采购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职 责
第三条 综合办公室是办公耗材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办公耗材的采购、发放和管理。
第四条 各部室和项目组负责办公耗材的申请、领用和保管。
第三章 分 类
第五条 办公耗材分为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两类。 第六条 办公用品是指日常工作中使用的消耗性物品,如:纸张、笔、文件夹、各类文具等。
第七条 低值易耗品是指低值但长期使用或价格较高但易消耗的物品,如办公桌椅、文件柜、小型仪器设备、工具、高级墨盒等。
第四章 管 理
公司对办公耗材实行“归口管理、统一采购、按需领用、费用分摊”的管理办法。
第八条 计划
(一) 每月10号,由各部室、项目部申报下月办公耗材计划,填写《办公耗材申报表》,部门领导或项目经理审批后上报综合办公室。
(二) 工作急需或新成立项目组可适时提出申请,填写《办公耗材申报表》,部门领导或项目经理审批后上报综合办公室。
(三) 综合办公室根据各部室、项目部上报的计划进行汇总,制定采购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再送达计划经营部,由计划经营部下达计划。
第九条 采购
(一)综合办公室按照获得批准的办公耗材采购计划,选择产品质量好、服务及时、价格合理的供货商实行采购。
(二)综合办公室每年组织各部室、项目部对办公耗材的质量、服务和价格进行问卷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向公司招投标委员会报告更换或保留供货商的建议,由公司招投标委员会确定下一年度的供应商。
第十条 日常管理
(一)综合办公室统一发放各部室、项目部申请的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
(二)各部室、项目部应严格控制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申请与领取,严格控制成本。
(三)各单位或项目组对U盘、移动硬盘、计算器、电话机等使用期较长的办公用品,在领取前必须明确使用和保管人员,并在综合办公室进行登记。
(四)对于办公耗材使用后的有害废弃物品(如硒鼓等),应收集并在指定地点存放,统一回收处理。
(五)办公室和使用部门应建立低值易耗品管理台帐,每年进行一次资产清查,做到帐物相符。
第五章附 则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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