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承包区域:
一、 对于承包区域内所有的快件与货物应当天派送,如当天未送达,则当天须作问题件处理,如未作问题件处理,造成的延误与遗失按仲裁仲裁规定罚款,出货所造成的延误与遗失上报后按仲裁规定赔付。
二、 派费结算:
三、 货物保证金 元,合同期满如不续签,甲乙双方核算往来财务账目后,一个月后给以无息返还。
四、 如承包期限未满,承包人不愿履行承包合同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双方协商后解除合同。如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派件,由甲方提出,双方协商后解除合同。甲乙双方核算往来账目后,一个月后给以无息返还。
五、 如承包期限未满,承包人未履行承包合同,则货物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发生货物损毁,则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
六、 本合同有效期为 ,自 至 止。
七、 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应。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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