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建设局:
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水平,提升常州的城市形象,巩固城市长效管理成效。我们就该建设工地的文明施工作出如下承诺:
1.围墙(围挡)按规定围护,道路硬化,冲洗设备、排水沟、沉淀池设施等到位,并有专人负责;
2.渣土挖运承发包给具有资质并经城管部门核准的承包单位,车辆经过密闭改装并安装GPS系统后使用,专人负责车辆的装载和车轮冲洗,并按城管、交警部门核定的线路、时间运行。现场服从文明施工协管员的检查与管理。
3.设置专门的生活垃圾堆场,并与工程所在区环卫部门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协议”。
4.工地物料堆放有序,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扬尘和噪音。
5.业余学校按规定建立,劳务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农民工权益受到保障。
6.工程项目部(监理)人员到岗尽职,不挂靠。
7.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各负其责,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到位。
8.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查处。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建设单位(章) 施工单位(章)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监理单位(章)
20__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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