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
本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于年日与深圳市宝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骏公司”)签订《深圳市宝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汽车销售合同》(合同编号为:销字SZBJ 20xx0697 号),购买宝马轿车 X1 18I 时尚型 一台,车架号: LBVVZ1108DMA520xx 。
现因为个人原因不能来店提车,特委托 刘嘉桂(身份证号码: Q1220xx774 )到贵公司办理提车手续。
如日后有任何经济法律纠纷,均由本人承担,与宝骏公司无关。
委托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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