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权的网络解释是:选举权(广义上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选举权不是宪法“认可”的权利,而是人民通过宪法“创造”的权利,是与人民主权联系最密切的权利。其权利属性表现为它具有可放弃性、利益性、意志性;其权力属性表现在它能够决定他人(候选人)的利益和命运,但选举权的权利属性和权力属性都是不完整的。选举权是个人权利而不是集体权利。选举权与国家权力的关系是间接的,它与国家权力“人”的关系才是直接的(产生他们)——通过产生权力人来影响权力。
选举权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引证解释 【点此查看选举权详细内容】
⒈公民依法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⒉各种组织的成员选举本组织的领导人员或代表的权利。
二、综合释义
各种组织的成员选举本组织的领导人员或代表的权利。各种组织的成员选举本组织的领导人员或代表的权利。
三、汉语大词典
(1).公民依法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2).各种组织的成员选举本组织的领导人员或代表的权利。
四、其他释义
选举他人担任特定职务的权利。在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但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五、关于选举权的造句
1、凡是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公民都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第十一条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本文主要以问卷作为测量的研究工具,并以金门县具有选举权的民众做为研究母体。
5、但笔者倾向于认为选举权是具有权力属性的权利,而不是具有权利属性的权力,也就是说,在选举权中,权利和权力的因素都存在,但二者并非半斤八两,而是以权利为主。
6、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六、关于选举权的法语
droit de vote élector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