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 ”工程 塑钢门窗工程委托乙方承担施工,双方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名称及内容
1、工程名称:
23、工程承包内容:
注:(1)以上塑钢型材为 系列,颜色 双色共挤(见样品),壁厚≥2.0mm;钢衬厚度为1.2mm,玻璃厚度为:单玻采用 厚浮法白玻璃,双玻玻璃为5+9+5mm浮法白玻璃;门窗五金、配件(合页、拉手、滑轮、锁件、胶条、发泡剂等)必须达到建设方要求,所有材料均必须提供齐相关资料及合格证。
(2)乙方在制作时,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所提供图纸及现场实际洞口尺寸以及建设方批准的窗型图(窗型图由乙方负责和建设方落实)要求制作施工。所有型材、零配件材质参照建设方所批准样品予以验收,制作安装必须满足现行国家规范要求,并确保必须按照规范通过质检站及业主方验收合格。
(3)工程结算按以洞口尺寸为准,材料检验及工程验收以甲方及建设方代表签字确认为准。
3、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材料、包工期、人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涉及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及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第二条:付款方式
1、乙方按要求完成窗框的安装工程并经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后
十天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30%;
2. 乙方窗扇制作完成并进场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30%
2、乙方按要求完成窗扇的安装处理完所有收边工程和卫生,并经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3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8%;
4、保修金为2%,保留一年作为保修款。
第三条:材料供应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即尽速按约定组织材料进场。
2、本工程所需各项材料、机具、工具等,除注明由甲方供给外,概由乙方自备。
3、乙方所采购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玻璃、五金、配件及发泡剂等,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且和甲方、监理、乙方共同确认的样品相一致,符合国家和绵阳市有关质量标准,并必须向甲方提供出厂合格证明、质量保证书。如发现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做法和质量等不符合规范规定及建设方要求,该批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必须封存不得使用,经核查如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若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清理及重做,乙方承担所有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四条:施工工期及质量要求
1、施工工期为:合同签订要求时间进场安装并完成所有工作。
2、非乙方原因延误工期,工期可顺延,但须经甲方代表认可,若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本合约内之工程,延迟一天应以总价款1‰作为工程延误罚款。
3、执行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要求整个工程按规定制作、施工、验收,表面平整、严密、观感好。成品、半成品须按有关标准检验评定合格。
4、外框四周与墙体间采用聚胺脂发泡剂填充密实,并采用与窗同色中性防水密封胶密闭,以保证达到质量标准,并须经业主、甲方代表和现场监理检验认可。
第五条:工程保修期限
1、保修期限:乙方应对本工程质量保修一年,保修期从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开始算起。
2、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质量或施工缺陷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接到报修通知后48小时内落实维修工作并维修完毕。
第六条: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委派志驻现场代表,联系电话
2、甲方应保证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
3、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水源及电源,和垂直运输。(乙方施工所用电线、插板、灯具等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委派为负责人,并常驻工作地点,主持工程施工,严格按照规程办理,坚持文明施工,保证质量,对于工人之安全必须按工程安全防护规范执行之及卫生应完全负责,如有安全事故、疾病、死伤等事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与甲方无涉。
5、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按合同工期完成施工任务,根据甲方工程进度施工,如需要加夜班乙方必须配合,乙方所有人员住宿生活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6、本合同附件: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手册、承包商入场规定,乙方若有违犯,甲方按附件规定予以罚款之。
第七条:其他
1、本合同自签约后,不论中途工价、物价涨跌,均不调整。
2、乙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甲方得取消合同,所有甲方蒙受之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赔偿:(1)乙方将其承包之工程转包给他人者。(2)乙方如逾期开工或开工进行尺缓,难如期完工者。(3)乙方负责人失踪或身故者。(4)乙方不听指示或偷工减料者。(5)乙方被宣告破产或受徒刑处分,而不能履行承揽业务者。
3、违约责任:因甲方款项无合理因素而未按期支付而影响乙方工程进度,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违约而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发生纠纷,则由绵阳市仲裁机关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