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收款事宜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委托收款
1.甲方委托乙方采取合法手段及措施,妥善解决 拖欠甲方 万元的债务问题,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代理方式为:风险代理。
第二条 甲方保证
1. 其委托乙方的收款事项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2. 向乙方提供委托收款真实、全面的背景情况,以及有效线索;
3. 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再委托第三方,否则视同乙方已履行本协议义务,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履约费用及佣金;
4.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和被调查人达成任何与本协议目的相悖的协议或安排,否则视同乙方已履行本协议义务,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履约费用及佣金;
5.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被调查人泄露乙方身份及本协议内容;
6. 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根据乙方需要及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及支持帮助。
第三条 乙方保证
1.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在委托收款取得实质性进展时应及时向甲方通报;
2. 对甲方委托的收款事项及在调查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
甲方应于收到债款后当日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佣金按债权金额的 %支付,如需诉讼处理,应从前期要回款中先行扣除诉讼费,再行分配。
第五条 合同生效及解除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保证与承诺,使本协议无法或难以履行;甲方委托的收款事项难以确认。
3.如出现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保证与承诺,使本协议无法或难以履行。
第六条 其他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协议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